借阅规则

借阅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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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读者对所借、所续借的图书,可到图书馆一楼大厅公共查询台查询或访问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主页查询。

2.学生入馆需刷本人校园卡,可进入借阅处自行查索图书。借阅图书时,读者凭自己的校园卡借书, 不能由他人代借。外聘教师需持本人身份证、校园卡办理。

3.在书库中查找图书资料的读者只准许从书架上拿一册图书翻阅,不借的图书放入中转书架由工作人员归架,请勿自行归架。

4.办理外借手续时到一楼总服务台。

5.凡限定只许在馆内阅览的图书严禁携出馆外。

6.没有办理借书手续的图书,不准带出书库。如发现违规者,按照图书馆有关章程办理。

7.教工因工作调动,学生因毕业或退学而离校前,须还清图书,注销借阅权限。

8.要爱护图书,不得在图书上做标记、勾画、涂抹、折叠、撕页、开窗、破坏条码、拆除防盗装置等行为,一旦发现,图书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通报等处罚,并酌情罚款。

9.请读者协助书库搞好环境卫生,禁止携带零食进入,不许大声喧哗、吸烟、随地吐痰、乱丢废纸等。违规者图书馆老师及管理员有权请其离开。

10.遗失校园卡时,须立即到借阅处挂失,否则,后果自负。挂失前所有已被借出的图书,由读者本人负责归还或赔偿。

11.补办校园卡者,请重新办理借阅权限。

12.借阅时间   上午 8:30-11:30     下午 13:00-15:45(第一学期)  13:30-16:15(第二学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