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招考委,有关 成人高 等学校:
为做好我省 2017 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按照
《教育部办公厅关 于做好 2017 年全国成人高校考试招生工
作的通知》(教学厅 ?2017?12 号)文件规定,结合我省实
际情况,制定了《 辽宁省 2017 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
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 照执行 。
附件:辽宁省 2017 年成人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实施
方案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招生考试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
抄 送 :省教 育厅、省 发改委、 省直有 关厅(局 ),省招 考
委 委员, 各市教育局
辽宁省高中等教育 招生考 试委员会 2017 年 8 月 18 日印发
辽宁 省 成人 高 等学 校 考试 招 生工 作 在辽 宁 省 人民 政 府
及辽宁省高中等教 育招生 考试委员会统一领导下,由辽宁省
高中等教育招生考 试委员 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招考办)组
织实施。按照教育 部相关 要求和部署,结合我省实际情况,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生学校和招生 计划
经教育部审定 核准举办成人 高等学历教育 的开放 大学、
广播电视大学、职工高等学校、职业技术学院、管理干部学
院、教育学院和普通高校所属的成(继)教院(以下统称成
人高校),2017 年在辽宁省招收新生,均应参加辽宁省在教育
部组织下的全国成 人高校 统一招生。
招生类 型分高中 起点升 本科( 以下简 称高起 本)、 高中
起点升专科(以下简称高起专)和专科起点升本科(以下简
称专升本)三种。 在校学 习形式分脱产、业余和函授三种。
脱产最短学习时间 为:高 起本四年、高起专和专升本两年;
业余和函授最短学 习时间 为:高起本五年、高起专和专升本
两年半。
各成人高校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高等教育 法》和教育部有关招生规定制定本学校招
生章程,并向社会公布。招生章程必须如实反映本校的实际
情况,内容包括招生范围、学习形式、学制和年限、办学地
点、录取原则、收费标准以及专业加试科目的时间、地点等。
各成 人 高校 应对 招 生章 程的 内 容承 担 责任 并 负责 处理 遗 留
问题。
在辽宁省招生 的成人 高校招生计划的编制、审核、调整,
统一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分省计划编制系统”在
网上进行,招生计划经教育部批准下达后,列入《辽宁省 2017
年成人高等学校招 生专业 目录 》。
二、报名
(一)报名条件
1、参加成人高考报名的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 律。
(2)国 家承认 学历的 各类高 、中等 学校在 校生以 外的
从业人员和社会其 他人员 。
(3)身体健康,生活能自理,不影 响所报 专业学习 。
(4)报 考高起 本和高 起专的 考生应 具有高 中毕业 文化
程度。报考专升本的考生必须是已取得经教育部审定核准的
国民教育系列高等 学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
毕业证书、本科结 业证书 或以上证书的人员。
2、报考成人高校医学门类专业的考生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报 考临床 医学、 口腔医 学、预 防医学 、中医 学等
临床类专业的人员 ,应当取得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应
类别 的 执业 助理 医 师及 以上 资 格证 书 或取 得 国家 认可 的 普
通中专相应的专业 学历 ;或者县级及以上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的乡村医生执业证 书并具 有中专学历或中专水平证书。
(2)报 考护理 学专业 的人员 应当取 得省级 卫生行 政部
门颁发的执业护士 证书。
(3)报 考医学 门类其 他专业 的人员 应当是 从事卫 生、
医药行业工作的在 职专业 技术人员。
(4)考生报考的专业原则上应与所 从事的 专业对口 。
3、免试生报名条件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国先进工作者”称号,
“全国五一劳动奖 章” 获得者。
(2)奥 运会、 世界杯 赛和世 界锦标 赛的奥 运会项 目前
— 3 —
八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
赛和亚洲锦标赛的 奥运会 项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
前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
项目前三名获得者 、非奥 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
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并
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
兵退役证和相关项 目考核 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我省成人
高校专升本。
(4)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
国青年职 业技能大 赛个人 奖项前六 名获得 者,“ 振兴杯” 全
省青年职业技能大 赛个人 奖项第一名获得者。
(5)参加辽宁省 2017 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
试,总成绩达到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非师范类专业最
低录取资格分数线 为 190 分;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
线普通类为 150 分,体育类为 110 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
报名免试进入成人 高校专 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医学类
专业)学习的考生 。
(6)参加辽宁省 2017 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
试,总成绩达到专科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中职升学专
科最低录取资格分 数线为 110 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报
名免试进入成人高 校专科 (不含医学类专业)学习的考生。
4、在中 国定居 并符合 上述报 名条件 的外国 侨民, 持省
公安机关 填发的《 外国人 永久居留 证》或 《外侨居 留证》,
在省招考办报名。
(二)报名考试地点
考生一般应在户口所在地 报名并参 加考试 。所有参加全
— 4 —
国统考、单考和免 试入学 的考生均需办理报名手续。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
2017 年我 省成人 高校招 生报名 工作采 用网 上填报 基本
信息、网上缴费、现场报名信息确认相结合的方式。网上填
报基本信息和网上 缴费的 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4 日至 13 日,
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的时间 为 2017 年 9 月 6 日至 15 日。
2、报名程序
(1)考 生通过 互联网 登录辽 宁招生 考试之 窗网站 (网
址:WWW.LNZSKS.COM ),进 入“ 辽宁省 成人 高校招 生考试 网
上报名系统”,点击“我要报名”,阅读了解报名考试录取政
策和规定后,进行考生预报名信息注册,录入报考基本信息
及报考志愿、选定报名确认地点后提交并保存,然后进行网
上支 付 缴费 ,记 录 系统 返回 的 预报 名 顺序 号 和报 名确 认 地
点;未缴费的考生 不能进 行现场报名信息确认。
(2)到 报名点 现场确 认本人 网报信 息的考 生,须 持有
效居民身份证、专科毕业证书原件、本科结业证书原件或高
中阶 段 毕业 证书 原 件及 复印 件 、各 种 加分 证 件原 件及 复 印
件,在规定的时间 ,到报 名确认地点履行报名和确认手续,
拍摄电子照片,采集指纹信息;报名点负责打印《考生报名
登记表》,经考 生本人确 认无误 后签字, 考生本 人和报名 确
认点各留一份备查 。
考生不按时完成网上填报 基本信息 、网上缴费、现场报
名信息确认均视为 放弃成 人高考报名。
3、符合免试生报名条件(5)(6)条的考生报名程序与
考试生相同,考生 资格由 报名系统审查。
4、对报 考专升 本的考 生学历 (学籍 )将通 过“中 国高
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进行网上校验。未通过校验不能进行现
场确认。
— 5 —
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 录“中国高等教育学
生信息 网( 网址 :http://www.chsi.com.cn )查 询本人 学历 信
息。未通过学历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辽宁省高中等教育学历
学位认证中心进行 学历认 证(地址:沈阳市皇姑区泰山路 19
号)。
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
育应届本专科毕业 生,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
上进行学籍校验后 ,可以 报考。
5、网上缴 费的考 生,在 现场报 名信息 确认时 未取得 考
试资格,经考生本 人申请 予以退费。
6、成人 高校或 其他办 学组织 不得代 替考生 报名。 如考
生委托其报名,因个人信息错误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
负责。
(四)志愿填 报办 法
1、学 校志愿 分本科(专升本、高起本)和高职(高起专)
两个层次。
( 1)专 升本 考生 只可 填报 一个学 校志 愿和 一个 专业 志
愿。
(2)高起本考生在填报一个高起本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
志愿的同时,还可以填报一个高起专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志
愿。
(3)高起专的考生只可以填报一个学校志愿和一个专业
志愿。高起专的考 生文理 科可以兼报。
2、我省 本科( 专升本 、高起 本)和 高职( 高起专 )院
校不设服从志愿,如部分高校未完成招生计划,省招考办将
在本科批次和专科 批次录 取结束后,分别通过辽宁招生考试
之窗网站和辽宁省 成人高 考报名系统公布剩余计划情况,向
考生征集志愿。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窗
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依据向社会公布的未
— 6 —
完成招生计划的学 校和专 业情况,填报征集志愿。
3、填报征集志愿的原则为:
(1)高 起本和 专升本 的考生 填报征 集志愿 ,必须 与原
报志愿科类或考试 科目相 同。
(2)高起专的考生文理科可以兼报。
(五)填 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本科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为:12 月 12 日 9:00—15:00。
专科填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为:12 月 23 日 9:00—15:00。
(六)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7 年 10 月 20 日—29 日,考生登陆辽宁招生考试之
窗网站,点击辽宁省成人高考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
考证》。 考生凭 下载打印 的《准 考证》及 有效居 民身份证 参
加考试。
三、考试
(一)考试科目
1、高起本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综合(简称理化)。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语、历史地理综合(简称史地)。
2、高起专考试科目
理科考:语文、数学、外 语。
文科考:语文、数学、外 语。
高中起点 升本科、升专科的文 科和理科数学考 试科目,
统一采用文科数学 试卷。
艺术类专业,数学考试成绩不计入总分,供学校录取时
参考。
外语分英、俄、日三个语种。考生可根据招生学校要求,
任选一种。
3、专升本考试科目
专升本各 学科门类全国统考科 目均为三门。两 门公共课
— 7 —
为政治、英语,一门专业基础课根据招生专业所隶属的学科
门类确定(共分八 类),考试 科目为 :
①哲学、 文学、历史学以及中 医学类、中药学 类专业基
础课考大学语文。
②艺术类专业基础课考艺术概论。
③工学、 理学(生物科学类、 地理科学类、心 理学类等
除外)专业基础课 考高等 数学 (一)。
④经济学 、管理学以及生物科 学类、地理科学 类、心理
学类、药学类等学 科专业 基础课考高等数学 (二)。
⑤法学类专业基础课考民法。
⑥教育学类专业基础课考教育理论。
⑦农学类专业基础课考生态学基础。
⑧医学类 (中医学类、药学类 等两个一级学科 除外)专
业基础课考医学综 合。
各学科门类、专业与统考 科目对照 表见附 件 2。
4、专业加试
成人 高 校艺 术 类和 体 育 类专 业 招生 必 须对 考 生进 行 专
业加试,其它专业是否加试由各成人高校自行决定,并自行
命题和组织考试。于 9 月 4 日成人高校招生报名前,在本学
校官 方 网站 上向 社 会公 布招 生 简章 并 说明 本 学校 成人 招 生
艺术、体育类专业加试科目、时间和地点等事项。考生的专
业加试成绩及成人 高校确 定的加试合格考生名单,于成人高
考前报送省招考办 。
(二)命题范围
统考科目按教育部《全国各类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复习考
试大纲》(2011 年版)的要求,由教育部统一命题。所有统
考科目每科试卷满 分均 为 150 分;高起本、高起专的统考科
目每门考试时间为 120 分钟,专升本每门考试时间为 150 分
钟。
— 8 —

(三)考试日期
全国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日期定为 10 月 28 日、29 日两天。
考试时间表如下:
1、高起本、高起专考试时间表
时间
日期
10 月 28 日
10 月 29 日
9 :00—11:00
14:30—16:30
语文
数学
外语
史地 (高起本文科)
理化 (高起本理科)
2、专升本考试时间表
10 月 28 日
时间
9 :00—11:30 政治
14:30—17:00 英语
(四)考试组织
10 月 29 日
大学语文 高等数学(一)
艺术概论 高等数学(二)
教育理论 生态学基础
民法 医学综合
1、 成人高考考务工 作由教育部领导 ,教育部考试 中心
负责组织管理,辽宁省考区的考务工作由辽宁省招考办负责
组织实施。考点设置在市、县(市、区)政府所在地,各市
招考办负责本辖区 各考点 考试的考务工作。
2、 根据教育部要求 ,每个考生必须 阅读《考场规 则》
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以及《中华人
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款内容,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
以表明对考场纪律 的知晓 、认可、遵守。
3、 对在考试中出现 的违规行为 ,严格按照《国 家教育
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教育部令第 33 号)和《普通高等学校
招生违规行为处理 暂行办 法》(教育部令第 36 号)严肃处理,
并将记入国家教育 考试诚 信档案;涉嫌违法的,及时固定证
据,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
律责任。
4、成 人高校 招生统 一考试 按照相关 考务规 则实施 并一
律使用国家教育考 试标准 化考点。
(五)评卷及分数复核工作
评 卷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 织。考生成绩由各市招 考办
负责通知。按照教 育部规 定,考生成绩通知本人,不公布,
不对考生查卷。考生可通过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
成绩。
对成绩有疑问要求分数复核的考生,应于 11 月 24 日至
26 日到当地市招考办指定地点办理 分数复 核申请手 续。分数
复核结果,由招考 办逐级 通知考生本人。
四、录取
(一)录取工作组织实施
录取新生工作由省招考办统一组织实施,实行远程网上
录取,各高校在校 内采取 远程异地录取方式开展录取工作。
招生计划的编制、调整工作使用教育部“全国成人高校招生
分省计划编制系统 ”在网上进行,录取期间,成人高等学校
和省招考办要保证 相互通 讯联络的畅通。
(二)录取体制
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即:
符合成人高校招生报名条件,统考科目总成绩达到投档分数
线的考生,由招生学校根据“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的原
则,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和录取的专业。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
在考生文化统考成 绩达到 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基础上,原
— 10 —
则上按招生学校的 加试专 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遗留问题由招生学 校处理 。省招考办在录取时根据国家招生
政策对招生学校录 取名单 进行审核,对录取工作予以监督,
对不符合招生政策 的情况 予以纠正。
(三)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 的划定
1、录取 最低控 制分数 线由省 招考办 拟定, 报省招 考委
审批后执行。
2、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专升本按三科成绩划线,高起
本按四科成绩划线 ,高起 专按三科成绩划线。
3、体育类、艺术类(艺术类专业不含数学)单独划线。
(四)投档原则
1、根据 招生学 校计划 和考生 志愿, 先投符 合免试 条件
的考生。
2、根据 招生学 校分专 业招生 计划, 按照考 生文化 课统
考总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投 档。当考生总分相同时,专升本依
次按照专业基础课、政治、英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
高起本文科依次按 照语文 、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到低
分排序,高起本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高起专按照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分
到低分排序。投档比例为 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
投档)。
3、艺术 类、体 育类和 有专业 课加试 的学校 ,在文 化课
统考与加试符合要 求的基 础上 ,按专业课加试成绩从高分到
低分投档,投档比 例为 1:1(生源不足的按实际上线人数投
档)。
4、农、 林、水 、地质 、矿业 、测绘 、远洋 运输、 社会
福利类所有专业,公安、监狱、劳教、石化、冶金、装备制
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如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
上线生源仍不足时 可适当 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最大不得超过
— 11 —
20 分。
(五)征集志愿
本科(高起本、专升本)和专科报考志愿录取完成后,
省招考办汇总未完 成招 生计划的院 校和专 业情况,向社会公
布,供考生填报征集志愿。填报征集志愿的考生应在规定的
时间,登录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
点击“辽 宁省成人 高校招 生考试网 上报名 系统”,填报征 集
志愿。省招考办在征集志愿填报结束后组织征集志愿录取工
作。
(六)录取时间
1、录取工作时间为 11 月 28 日至 12 月 30 日。
2、本科(高起本和专升本)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
12 月 11 日,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在网上填报征集志愿。填
报征集志愿的时间 为: 12 月 12 日 9:00—15:00。
3、专科考生查询录取信息时间为:12 月 22 日,未被录
取的 考 生可 以在 网 上填 报征 集 志愿 。 填报 征 集志 愿的 时 间
为:12 月 23 日 9:00—15:00。
2017 年 12 月 30 日考生查询征集志愿录取信息。
(七)录取审核
1、招 生学校 根据各 专业招 生计划和 生源情 况,向 省招
考办提出拟录取名 单,经省招考办审批后,按招生规定办理
录取审批手续。
2、招 生学校 根据省 招考办 审核的录 取名单 ,加盖 本校
印章后,向被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也可通过辽宁
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查询录 取结果。
3、正式 录取的 考生, 学藉变 动按教 育行政 部门有 关规
定办理。
4、各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招收试读生、超前生、旁听生、
单科生和套读生。
— 12 —
5、考生健 康情况由招生学校按 专业要求负责检查。 根
据教育部规定,新生入学后三周内发现健康情况不符合录取
条件者,应取消录 取资格 。
五、录取照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一)教育部制定的录取照 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全国劳动模范”、“全 国先进工作者”称号,“全
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经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
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省总工会审核
盖章的书面申请。 方可履 行报名手续。
2、奥运 会、世 界杯赛 和世界 锦标赛 的奥运 会项目 前八
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六名获得者;亚运会、亚洲杯赛
和亚洲锦标赛的奥 运会项 目前六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前
三名获得者;全运会、全国锦标赛和全国冠军赛的奥运会项
目前三名获得者、非奥运会项目冠军获得者,上述运动员经
本人申请,招生学校同意,可免试入学。在现场确认时,需
向报名点提交经省 体育局 审核盖章的《优秀运动员申请免试
进 入成 人 高 等 学 校 学 习 推 荐 表 》( 该 表 由 国 家 体 育 总 局 监
制),方可履行报名 手续。
3、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
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
村义务教育阶段学 校教师 特设岗位计划 ”等项目服务期满并
考核合格、以及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的普通高职(专科)
毕业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普通高职(专科)毕业证、士
兵退役证或相关项 目考核 合格证,可申请免试就读本省的成
人高校专升本。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相关部门
审核盖章的证明, 方可履 行报名手续。
4、运动 健将和 武术项 目武英 级运动 员称号 获得者 ,在
考生考试成绩基础 上增加 50 分投档(一级运动员称号获得
者为 30 分),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
— 13 —
向报名点提交经省 体育局 审核盖章的运动成绩证明,方可履
行报名手续。
5、获得 地级市 以上( 含)人 民政府, 国务院 各部委 及省
直厅、局系统,国家特大型企业授予的劳动模范、先进生产
(工作)者及科技进 步(成果)奖者。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
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
需向报名点提交获 奖(立功)证书原 件、复 印件及表 彰文件,
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
6、获得省级工、青、妇等组织授予的“五一劳动奖章”、
“新长征突击手”、“三八红旗手”称号者。在考生考试成绩
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
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件及表
彰文件,方可履行 报名手 续。
7、解放 军、武 警部队 、公安 干警荣 立个人 三等功 以上
者。在考生考试成 绩基础 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
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
书原件、复印件及 表彰文 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8、归侨 、归侨 子女、 华侨子 女、台 湾省籍 考生, 在考
生考试成绩基础上 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
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由市侨办、台办出具的
统一格式的证明原 件及复 印件,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9、烈士 子女、 烈士配 偶,在 考生考 试成绩 基础上 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
报名点提交烈士证 书、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方可履行报名
手续。
10、国 防科技工 业三线 企业单 位(地 级市以 上人民 政府
所在地的 除外) 获得企业 表彰的 先进生产 (工作 )者,在 考生
考试成绩基础上增 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获奖(立功)证书原件、复印
— 14 —
件及表彰文件,方 可履行 报名手续。
11、边疆 、山区、牧区、少数民族自治县(康平县、岫
岩县、新宾县、清 原县、 桓仁县、义县、阜蒙县、彰武县、
西丰县、朝阳县、建平县、喀左县、北票市、凌源市、建昌
县、宽甸县、本溪县、凤城市、北镇市)的考生,在考生考
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
资格审查以有效居 民身份 证为准。
12、年满 25 周岁以上人员(1992 年 12 月 31 日以前出
生),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
生学校确定,资格 审查以 有效居民身份证为准。
1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考生考试成绩基础上增加
1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
报名点提 交省民政 部门颁 发的《自 谋职业 证》, 方可履行 报
名手续。
14、对 报考农 、林、地质、水利、矿业、测绘、远洋运
输、社会福利类所有专业,以及专升本、高起本公安、监狱、
劳教类专业,如上 线生源 不足可适当 降分 向招生学 校投档 ,
降分幅度最大不得 超过 20 分。
(二)辽宁省制定的录取照 顾政策及审核办法
1、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
青年职业 技能大赛 个人奖 项前六名 获得者,“振 兴杯”全 省
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个人奖 项第一名获得者等优秀青年,在出
具团 省 委和 人事 社 会保 障厅 颁 发的 相 关证 书 后, 可免 试 入
学。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经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
保障厅颁发的相关 证书, 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2、参加辽宁省 2017 年高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总成绩达到最低录 取资格 分数线以上(非师范类专业最低录
取资格分数线为 190 分;师范类专业最低录取资格分数线普
通类为 150 分,体育类为 110 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
— 15 —
生,可报名免试进入成人高校专升本相同或相近专业(不含
医学类专业)学习 ,考生 资格由报名系统审查。
3、参加辽宁省 2017 年中等职业教育对口升学招生考试,
总成绩达到专科最 低录取 资格分数线以上(中职升学专科最
低录取资格分数线为 110 分),未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考生,
可报名免 试进入成 人高校 专科(不 含医学 类专业) 学习 ,考
生资格由报名系统 审查。
4、获得国家级杰出青年岗位能手称号、“振兴杯”全国
青年职业 技能大赛 个人奖 项七至 二十名 获得者;“振兴 杯”
全省青年职业技能 大赛个 人奖项第二、第三名获得者,可在
考生考试成绩基础 上增加 20 分投档,是否录取由招生学校
确定。在现场确认时,需向报名点提交团省委和省人事社会
保障厅颁发的相关 证书, 方可履行报名手续。
5、对报考辽宁支柱和传统产业即石油化工、冶金、装备
制造、纺织、汽车制造、建材等专业的考生,在上线人数不
足时,可降分投档 。
6、大连工 人大学面 向农民工招生,由大连市总工会向农
民工数量较为集中 的大连 市企业分配指标,由企业工会向大
连工人大学推荐农 民工参 加成人高考,定向培养。计划单列,
单独划线。大连市总工会统一组织 资格审 查和现场确认。
符合以上两项录取照顾政策的考生,其照顾分数不得累
计。
各级 招 生 考试 部 门要 加 强对 成 人高 等 学校 照 顾政 策 审
核工作管理,严格按规定程序审验有关证件材料。对弄虚作
假、违纪舞弊者, 按有关 规定处理。
为认真落实教育部国家教育招生考试阳光工程,省市招
考办于 2017 年 10 月 15 日,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各
市招考办网站,对享受成人高校招生政策加分的考生进行信
息公示,公示信息 自公示 之日起保留半年。
— 16 —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注册期间,招生学校要对已报到新生信息进行
全面复查。对其中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违纪舞弊者,应
按照相关规定取消 其入学 资格 ;对不能通过学籍电子注册的
专升本新生,必须对考生报名时的最后学历进行复核,不能
提供经教育部审定 核准的 国民教育系列高等学校、高等教育
自学考试机构颁发 的相应 层次及以上毕业证书者,由招生学
校取消其入学资格 ,并报 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
七、招生经费
根据 省 物价 部 门规 定 ,高 中 起点 升 本科 报 名 考试 费 为
120 元,高中起点升专科和专升本 报名考 试费 为 90 元。
八、组织领导
成人高 等学校招 生工作 政策性 强,涉 及面广 ,各级 招生
考试机构 和招生院 校要加 强领导 ,认真 执行招 生政策, 严肃
招生纪律。
附件:
1.辽宁省 2017 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日程表
2.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科目对照表
时 间
|
工 作 内 容
|
主持单位
|
9 月 1 日
|
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
公布各项招生政策
|
省招考办
|
9 月 4 日—9 月 13 日
|
网上预报名
|
省招考办
|
9 月 6 日—9 月 15 日
|
报名点接受考生现场确认,审查考生资格
|
市招考办
报名点
|
9 月 20 日
|
上报合格考生的加分文件及人员名单
|
各市招考办
|
9 月 18 日—29 日
|
检验、统计报名数据
|
省市招考办
|
9 月 25 日—10 月 13 日
|
汇总报名信息、编排考场、考号
打印试卷印刷表、评卷点表
|
省市招考办
|
10 月 13 日
|
入闱印卷
|
省招考办
|
10 月 15 日
|
在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和各市招考办网
站公示加分人员名单
|
省市招考办
|
10 月 17 日—19 日
|
上报专业课加试成绩
|
有关招生学校
|
10 月 17 日—27 日
|
打印考场名册
|
省市招考办
|
10 月 19 日
|
成人高考考务工作会议,领取考试用品
|
省、市招考办
|
10 月 20 日—29 日
|
考生网上打印准考证
|
省招考办
|
10 月 20 日
|
成人高考评卷会
|
省招考办
评卷学校
|
10 月 26 日
|
发放试卷及条形码
|
省市招考办
|
10 月 26 日
|
召开省督察员培训会
|
省招考办
|
10 月 28 日—29 日
|
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
省市招考办
|
10 月 30 日
|
交接试卷、缺考、违纪名单
|
省市招考办
评卷学校
|
10 月 30 日—11 月 14日
|
成人高考评卷
|
省招考办
评卷学校
|
11 月 14 日
|
成绩交接
|
省招考办
省招办考服中
心
|
11 月 23 日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考试成绩
公布录取控制分数线
|
省招考办
|
11 月 24 日—26 日
|
分数复核
|
省、市招考办
|
11 月 22 日—27 日
|
录取现场的搭建、安装、调试,网上录取系
统的调试、录取数据的准备
|
省招考办
|
11 月 28 日—2 日
|
向有关招生学校提供上线生源情况
学校根据上线生源调整计划
|
省招考办
|
12 月 3 日—9 日
|
本科(高起本、专升本)阶段录取
|
省招考办
招生学校
|
12 月 11 日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本科(高起本、
专升本)录取结果,公布本科批次剩余计划
|
省招考办
|
12 月 12 日
|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本科征集志愿
|
省招考办
|
12 月 13 日
|
本科征集志愿录取
|
省招考办
招生学校
|
12 月 14 日—20 日
|
专科阶段录取
|
省招考办
招生学校
|
12 月 22 日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专科录取结果
公布专科批次剩余计划
|
省招考办
|
12 月 23 日
|
未被录取的考生在网上填报专科征集志愿
|
省招考办
|
12 月 24 日
|
专科征集志愿录取
|
省招考办
招生学校
|
12 月 28—30 日
|
录取相关信息收集统计整理
|
省招考办
|
12 月 30 日
|
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
征集志愿录取信息
|
省招考办
|
附件 2:
专科起点升本科招生专业与统一考试
科目对照表
一、哲学、文学、历史学以及中医学类、中药学类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10101 哲学 010102 逻辑学
010103 宗教学 010104 伦理学
030401 民族学 050101 汉语言文学
050102 汉语言 050103 汉语国际教育
050104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 050105 古典文献学
050106 应用语言学 050107 秘书学
050108 中国语言与文化 050109 手语翻译
050201 英语 050202 俄语
050203 德语 050204 法语
050205 西班牙语 050206 阿拉伯语
050207 日语 050208 波斯语
050209 朝鲜语 050210 菲律宾语
050211 梵语巴利语 050212 印度尼西亚语
050213 印地语 050214 柬埔寨语
050215 老挝语 050216 缅甸语
050217 马来语 050218 蒙古语
050219 僧伽罗语 050220 泰语
050221 乌尔都语 050222 希伯来语
050223 越南语 050224 豪萨语
050225 斯瓦希里语 050226 阿尔巴尼亚语
050227 保加利亚语 050228 波兰语
050229 捷克语 050230 斯洛伐克语
050231 罗马尼亚语 050232 葡萄牙语
050233 瑞典语 050234 塞尔维亚语
050235 土耳其语 050236 希腊语
050237 匈牙利语 050238 意大利语
050239 泰米尔语 050240 普什图语
050241 世界语 050242 孟加拉语
050243 尼泊尔语 050244 克罗地亚语
050245 荷兰语 050246 芬兰语
050247 乌克兰语 050248 挪威语
050249 丹麦语 050250 冰岛语
050251 爱尔兰语 050252 拉脱维亚语
050253 立陶宛语 050254 斯洛文尼亚语
050255 爱沙尼亚语 050256 马耳他语
050257 哈萨克语 050258 乌兹别克语
050259 祖鲁语 050260 拉丁语
050261 翻译 050262 商务英语
050263 阿姆哈拉语 050264 吉尔吉斯语
050265 索马里语 050266 土库曼语
050267 加泰罗尼亚语 050268 约鲁巴语
|
政治
英语
大学语文
|
050269 亚美尼亚语 050270 马达加斯加语
050271 格鲁吉亚语 050272 阿塞拜疆语
050273 阿非利卡语 050274 马其顿语
050275 塔吉克语 050276 茨瓦纳语
050277 恩德贝莱语 050278 科摩罗语
050279 克里奥尔语 050280 绍纳语
050281 提格雷尼亚语 050282 白俄罗斯语
050283 毛利语 050284 汤加语
050285 萨摩亚语 050286 库尔德语
050301 新闻学 050302 广播电视学
050303 广告学 050304 传播学
050305 编辑出版学 060101 历史学
060102 世界史 060103 考古学
060104 文物与博物馆学 060105 文物保护技术
060106 外国语言与外国历史 060107 文化遗产
100501 中医学 100502 针灸推拿学
100503 藏医学 100504 蒙医学
100505 维医学 100506 壮医学
100507 哈医学 100801 中药学
100803 藏药学 100804 蒙药学
100805 中药制药 100806 中草药栽培与鉴定
350101 维吾尔语言文学 350102 哈萨克语言文学
350103 蒙古语言文学 350104 朝鲜语言文学
350105 藏语言文学
|
|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50306 网络与新媒体 050307 数字出版
130101 艺术史论 130102 艺术管理
130201 音乐表演 130202 音乐学
130203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130204 舞蹈表演
130205 舞蹈学 130206 舞蹈编导
130301 表演 130302 戏剧学
130303 电影学 130304 戏剧影视文学
130305 广播电视编导 130306 戏剧影视导演
130307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130308 录音艺术
130309 播音与主持艺术 130310 动画
130311 影视摄影与制作 130401 美术学
130402 绘画 130403 雕塑
130404 摄影 130405 书法学
130406 中国画 130407 实验艺术
130408 跨媒体艺术 130409 文物保护与修复
130410 漫画 130501 艺术设计学
130502 视觉传达设计 130503 环境设计
130504 产品设计 130505 服装与服饰设计
130506 公共艺术 130507 工艺美术
130508 数字媒体艺术 130509 艺术与科技
130510 陶瓷艺术设计 130511 新媒体艺术
130512 包装设计
|
政治
英语
艺术概论
|
三、工学、理学(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等除外)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70101 数学与应用数学 070102 信息与计算科学
070103 数理基础科学 070201 物理学
070202 应用物理学 070203 核物理
070204 声学 070301 化学
070302 应用化学 070303 化学生物学
070304 分子科学与工程 070305 能源化学
070401 天文学 070601 大气科学
070602 应用气象学 070701 海洋科学
070702 海洋技术 070703 海洋资源与环境
070704 军事海洋学 070801 地球物理学
070802 空间科学与技术 070901 地质学
070902 地球化学 070904 古生物学
071005 整合科学 071006 神经科学
080101 理论与应用力学 080102 工程力学
080201 机械工程 080202 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
080203 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 080204 机械电子工程
080205 工业设计 080206 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
080207 车辆工程 080208 汽车服务工程
080210 微机电系统工程 080301 测控技术与仪器
080401 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02 材料物理
080403 材料化学 080404 冶金工程
080405 金属材料工程 080406 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
080407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080408 复合材料与工程
080409 粉体材料科学与工程 080410 宝石及材料工艺学
080411 焊接技术与工程 080412 功能材料
080413 纳米材料与技术 080414 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080415 材料设计科学与工程 080501 能源与动力工程
080502 能源与环境系统工程 080503 新能源科学与工程
080601 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 080602 智能电网信息工程
080603 光源与照明 080604 电气工程与智能控制
080605 电机电器智能化 080606 电缆工程
080701 电子信息工程 080702 电子科学与技术
080703 通信工程 080704 微电子科学与工程
080705 光电信息科学与工程 080706 信息工程
080707 广播电视工程 080708 水声工程
080709 电子封装技术 080710 集成电路设计与集成系统
080711 医学信息工程 080712 电磁场与无线技术
080713 电波传播与天线 080714 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
080715 电信工程及管理 080716 应用电子技术教育
080801 自动化 080802 轨道交通信号与控制
080803 机器人工程 080804 邮政工程
080901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080902 软件工程
080903 网络工程 080904 信息安全
080905 物联网工程 080906 数字媒体技术
080907 智能科学与技术 080908 空间信息与数字技术
080909 电子与计算机工程 080910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080911 网络空间安全 080912 新媒体技术
080913 电影制作 081001 土木工程
081002 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 081003 给排水科学与工程
|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
081004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081005 城市地下空间工程
081006 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 081007 铁道工程
081101 水利水电工程 081102 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081103 港口航道与海岸工程 081104 水务工程
081105 水利科学与工程 081201 测绘工程
081202 遥感科学与技术 081203 导航工程
081204 地理国情监测 081205 地理空间信息工程
081301 化学工程与工艺 081302 制药工程
081303 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 081304 能源化学工程
081305 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 081401 地质工程
081402 勘查技术与工程 081403 资源勘查工程
081404 地下水科学与工程 081501 采矿工程
081502 石油工程 081503 矿物加工工程
081504 油气储运工程 081505 矿物资源工程
081506 海洋油气工程 081601 纺织工程
081602 服装设计与工程 081603 非织造材料与工程
081604 服装设计与工艺教育 081605 丝绸设计与工程
081701 轻化工程 081702 包装工程
081703 印刷工程 081704 香料香精技术与工程
081801 交通运输 081802 交通工程
081803 航海技术 081804 轮机工程
081805 飞行技术 081806 交通设备与控制工程
081807 救助与打捞工程 081808 船舶电子电气工程
081901 船舶与海洋工程 081902 海洋工程与技术
081903 海洋资源开发技术 082001 航空航天工程
082002 飞行器设计与工程 082003 飞行器制造工程
082004 飞行器动力工程 082005 飞行器环境与生命保障工程
082006 飞行器质量与可靠性 082007 飞行器适航技术
082008 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 082009 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工程
082101 武器系统与工程 082102 武器发射工程
082103 探测制导与控制技术 082104 弹药工程与爆炸技术
082105 特种能源技术与工程 082106 装甲车辆工程
082107 信息对抗技术 082201 核工程与核技术
082202 辐射防护与核安全 082203 工程物理
082204 核化工与核燃料工程 082301 农业工程
082302 农业机械化及其自动化 082303 农业电气化
082304 农业建筑环境与能源工程 082305 农业水利工程
082306 土地整治工程 082401 森林工程
082402 木材科学与工程 082403 林产化工
08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 082502 环境工程
082505 环保设备工程 082507 水质科学与技术
082601 生物医学工程 082602 假肢矫形工程
082603 临床工程技术 082701 食品科学与工程
082702 食品质量与安全 082703 粮食工程
082704 乳品工程 082705 酿酒工程
082706 葡萄与葡萄酒工程 082709 食品安全与检测
082801 建筑学 082802 城乡规划
082803 风景园林 082804 历史建筑保护工程
082901 安全工程 083001 生物工程
083002 生物制药 083101 刑事科学技术
083102 消防工程 083103 交通管理工程
|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
083104 安全防范工程 083105 公安视听技术
083106 抢险救援指挥与技术 083108 网络安全与执法
083109 核生化消防 083110 海警舰艇指挥与技术
120106 保密管理
|
政治
英语
高数(一)
|
四、经济学、管理学以及生物科学类、地理科学类、心理学类、药学类等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20101 经济学 020102 经济统计学
020103 国民经济管理 020104 资源与环境经济学
020105 商务经济学 020106 能源经济
020107 劳动经济学 020201 财政学
020202 税收学 020301 金融学
020302 金融工程 020303 保险学
020304 投资学 020305 金融数学
020306 信用管理 020307 经济与金融
020308 精算学 020309 互联网金融
020401 国际经济与贸易 020402 贸易经济
070501 地理科学 070502 自然地理与资源环境
070503 人文地理与城乡规划 070504 地理信息科学
070903 地球信息科学与技术 071001 生物科学
071002 生物技术 071003 生物信息学
071004 生态学 071101 心理学
071102 应用心理学 071201 统计学
071202 应用统计学 080209 机械工艺技术
080211 机电技术教育 080212 汽车维修工程教育
082503 环境科学 082504 环境生态工程
082506 资源环境科学 082707 食品营养与检验教育
082708 烹饪与营养教育 090110 农艺教育
090111 园艺教育 090403 动植物检疫
100701 药学 100702 药物制剂
100703 临床药学 100704 药事管理
100705 药物分析 100706 药物化学
100707 海洋药学 100802 中药资源与开发
120101 管理科学 120102 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
120103 工程管理 120104 房地产开发与管理
120105 工程造价 120107 邮政管理
120201 工商管理 120202 市场营销
120203 会计学 120204 财务管理
120205 国际商务 120206 人力资源管理
120207 审计学 120208 资产评估
120209 物业管理 120210 文化产业管理
120211 劳动关系 120212 体育经济与管理
120213 财务会计教育 120214 市场营销教育
120215 零售业管理 120301 农林经济管理
120302 农村区域发展 120401 公共事业管理
120402 行政管理 120403 劳动与社会保障
120404 土地资源管理 120405 城市管理
120406 海关管理 120407 交通管理
120408 海事管理 120409 公共关系学
|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
120410 健康服务与管理 120411 海警后勤管理
120501 图书馆学 120502 档案学
120503 信息资源管理 120601 物流管理
120602 物流工程 120603 采购管理
120701 工业工程 120702 标准化工程
120703 质量管理工程 120801 电子商务
120802 电子商务及法律 120901 旅游管理
120902 酒店管理 120903 会展经济与管理
120904 旅游管理与服务教育 320101 区域经济开发与管理
420201 网络营销与管理 420401 城市公共安全管理
|
政治
英语
高数(二)
|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30101 法学 030102 知识产权
030103 监狱学 030201 政治学与行政学
030202 国际政治 030203 外交学
030204 国际事务与国际关系 030205 政治学、经济学与哲学
030301 社会学 030302 社会工作
030303 人类学 030304 女性学
030305 家政学 030501 科学社会主义
030502 中国共产党历史 030503 思想政治教育
030601 治安学 030602 侦查学
030603 边防管理 030604 禁毒学
030605 警犬技术 030606 经济犯罪侦查
030607 边防指挥 030608 消防指挥
030609 警卫学 030610 公安情报学
030611 犯罪学 030612 公安管理学
030613 涉外警务 030614 国内安全保卫
030615 警务指挥与战术 030616 技术侦查学
030617 海警执法 083107 火灾勘查
330101 监所管理
|
政治
英语
民法
|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40101 教育学 040102 科学教育
040103 人文教育 040104 教育技术学
040105 艺术教育 040106 学前教育
040107 小学教育 040108 特殊教育
040109 华文教育 040110 教育康复学
040111 卫生教育 040201 体育教育
040202 运动训练 040203 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040204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 040205 运动人体科学
040206 运动康复 040207 休闲体育
340101 教育管理 340102 心理健康教育
340103 双语教育
|
政治
英语
教育理论
|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090101 农学 090102 园艺
090103 植物保护 090104 植物科学与技术
090105 种子科学与工程 090106 设施农业科学与工程
090107 茶学 090108 烟草
090109 应用生物科学 090201 农业资源与环境
090202 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 090203 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
090301 动物科学 090302 蚕学
090303 蜂学 090401 动物医学
090402 动物药学 090501 林学
090502 园林 090503 森林保护
090601 水产养殖学 090602 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
090603 水族科学与技术 090604 水生动物医学
090701 草业科学
|
政治
英语
生态学基
础
|
招 生 专 业
|
统考科目
|
100101 基础医学 100102 生物医学
100103 生物医学科学 100201 临床医学
100202 麻醉学 100203 医学影像学
100204 眼视光医学 100205 精神医学
100206 放射医学 100207 儿科学
100301 口腔医学 100401 预防医学
100402 食品卫生与营养学 100403 妇幼保健医学
100404 卫生监督 100405 全球健康学
100508 傣医学 100509 回医学
100510 中医康复学 100511 中医养生学
100512 中医儿科学 100601 中西医临床医学
100901 法医学 101001 医学检验技术
101002 医学实验技术 101003 医学影像技术
101004 眼视光学 101005 康复治疗学
101006 口腔医学技术 101007 卫生检验与检疫
101008 听力与言语康复学 101009 康复物理治疗
101010 康复作业治疗 101101 护理学
101102 助产学 401101 社区护理学
|
政治
英语
医学综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