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各助学单位:
为确保实践环节考试顺利进行,规范考试管理,准确登录成绩,提高工作效率,现将我校2025年上半年实践环节考试相关要求和时间安排通知如下。
一、上报时间:2025年4月8日前。
二、上报内容:电子版成绩单、电子版实践报告和加盖助学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成绩单。电子版成绩单与加盖助学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成绩单必须一致。
三、具体要求:
1.考试方式:各助学单位于3月25日前,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自行安排。
2.成绩登录:实践环节考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60分以上(包括60分)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缺考标记为-1,按考生实际得分登录成绩,未参加考试的考生为缺考。
3.上报方式:电子版成绩单(成绩单模版见附件2)发主考学校;考生电子版实践报告发主考学校存档备查;加盖助学单位公章的纸质版成绩单邮寄到主考学校存档备查,未上报、缺报的按缺考处理。
4.实践报告(实践报告模版见附件1),实践报告成绩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字。
5.各助学单位务必准确核实本单位考生报考名单及科次,避免成绩错报、漏报情况。
6.成绩单按专业依次放在一个文档里,并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以方便主考学校网上登录成绩。主考学校依据助学单位上报的成绩在网上登录成绩,助学单位漏报、错报成绩的后果自负。
联系人:龚老师
电话:024-56861830
地址:辽宁石油化工大学继续教育学院310室 113001
辽宁省抚顺市望花区丹东路西段1号
邮寄方式:顺丰快递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与培训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