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对象
2024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自考毕业生(毕业一年内:2023年12月毕业和2024年6月毕业的自考生)
注:本次不申请学位不用提交毕业设计进行复审。
二、复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助学单位上报名单 |
2024年11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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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上传开题报告 |
2024年11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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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上传毕业设计终稿 |
2024年11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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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学院复审、告知复审结果 |
2024年1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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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修改、二次提交 |
2024年11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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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学院二次复审,告知二次复审结果 |
2024年12月6日 |
二审未通过,本次无法申请学位 |
注:请各助学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三、提交材料
1.提交《毕业设计复审学生名单》(附表1)纸质版(加盖公章)、电子版。
四、提交毕业设计程序
在“维普毕业设计(论文)管理系统”提交开题报告、毕业设计终稿。
1.导入开题报告:开题报告要符合毕业设计(论文)的基本要求,整体字数在200字左右。
2.开题报告审核通过以后,上传毕业设计终稿。
注:以上工作由学生本人或助学单位代为完成。
五、注意事项
1.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19589772@qq.com,纸质版邮寄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华北路311号工大继教405,胡老师0411-84400106。
2.请各助学单位务必按照时间安排开展工作,逾期不予受理。
3.未上传毕业设计或审核未通过的学生,本次无法申请学位,请助学单位通知学生务必重视。
4.学校仅对毕业设计(论文)进行审核,“导入课题和选题、上传开题报告”仅为毕业设计(论文)管理需要。
5.此项工作与学位申请同时进行,各项工作都请按时间安排开展,逾期不予处理。
6.2023年12月毕业的学生,本次为最后一次申请学位的机会。
附表1:导入学生账号模板
附表2:学生-使用手册
附表3:开题报告模板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与培训办公室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