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已取得毕业证书的自考生:
为做好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2024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已经取得本科毕业证书的自考毕业生(毕业一年内:2023年6月毕业和2023年12月毕业的自考生)
二、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任务 |
截止时间 |
备注 |
1 |
助学单位初审、汇总材料 |
自行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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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助学点向学院提交材料 |
2024年5月1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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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学院复审材料 |
2024年5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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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公示拟授予学位名单 |
2024年6月10日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5 |
学校学位会 |
2024年6月19日 |
预计时间 |
6 |
学位证备案时间 |
2024年7月 |
预计时间 |
7 |
学位证发证时间 |
2024年7月 |
以具体通知为准 |
三、可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遵纪守法,品德端正。
2、参加学校组织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成绩在中(含70分)以上。
3、在读期间参加由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4、非艺术类专业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考试成绩达425分、艺术类专业辽宁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考试成绩合格、已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可向学校申请免考大连工业大学组织的学位外语课程考试,提供相关证明。
四、学士学位申请程序
1、学生在维普论文平台提交毕业设计进行审核。
2、学生提交个人申请材料。
3、助学单位汇总整理申请学生材料。
4、助学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
五、毕业设计复审
详见附件1
六、提交材料
1、个人填写的《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附件2)(请按照样表要求及格式打印,不接受手写报名)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3、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纸质版)
4、成绩单复印件(毕业生登记表)一份(纸质版)
5、纸质版小二寸照片一张(提供照片须与毕业证照片一致,照片后用黑色签字笔清晰标明申请者姓名、身份证号)及同版电子版(以本人身份证号命名,内存小于16K,144*192像素)。
6、学位外语申请免试的学生提供相关材料。
(1)非艺术类申请学生提供全国大学英语四级(CET4)证书复印件;
(2)艺术类申请学生提供辽宁省高校英语应用能力A级证书复印件;如申请学生参加A级考试的学校为相同的学校,可由学校统一出具成绩证明(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如申请学生参加A级考试的学校不相同,学生需在A级证书复印件上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经办人签字并留联系方式;
(3)已获得其他专业本科及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
注:模板见附件4
7、纸质版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办公室杨老师,024-88797872。电子版材料以附件形式发送至邮箱3265137528@qq.com。
附件1:《关于复审2024年上半年申请学位的自考毕业生毕业设计的通知》
附件2:《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
附件3:《大连工业大学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汇总表》
附件4:申请免试学生(A级)证明(模板)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继续教育与培训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