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困难家庭毕业生就业,根据沈北人社局要求,现就我院困难家庭毕业生发放一次性求职补贴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毕业生可享受求职补贴:
1.我院2015届毕业生;
2.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或残疾学生。
二、补贴标准
求职补贴为一次性补贴,标准为每人500元。
三、申请要件
符合补贴条件的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户口本复印件(首页,户主页,本人页)一份;
3.民政部门颁发并正在领取保障金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全本复印件或《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全本复印件或残联颁发的《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4.本人缴费卡卡号或本人沈阳地区建行卡卡号。
四、业务流程
申领求职补贴的毕业生应持上述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并填写《高校毕业生申领求职补贴审批表》(一式两份);各系审核汇总,填写《毕业生求职补助汇总表》,于3月20日前报学生处;学院审核后报沈北人社局,待沈阳市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将求职补贴拨付到毕业生个人银行账户中。
联系人:徐广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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