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春季新学期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的精神,为切实加强安全教育工作,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决定开展安全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7日——3月11日。
二、活动内容
(一)排查整治安全隐患
对公寓消防设施进行核查;对违禁品进行全面检查。
负责部门:保卫处、学生处。
(二)深化安全教育
发挥辅导员在校园安全管理中的重要作用,辅导员要开展一次主题班会;积极开展学生谈心活动,全面掌握学生假期和返校后的思想动态,强化学生日常行为监管,帮助学生解决困难和问题,对发现有异常思想动态或不当心理诉求的学生,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与心理疏导,化解学生心理障碍,调处学生内部矛盾纠纷,坚决防止因心理问题或不良思想引起的各类极端事件的发生。
负责部门:各系、学生处。
(三)消防安全宣传
1、消防设施的使用,组织学生干部学习消防设备的使用。
2、违禁品展示。
负责部门:学生处、保卫处。
(四)传染病防控宣传
做好肺结核防控知识的普及,进一步落实卫生防疫措施,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负责部门:学生处。
三、活动要求
要充分利用平面媒体、网络等进行宣传,鼓励各系创新安全教育活动载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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