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发展,经研究决定自2016年起启动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现将2016年辅导员工作精品项目培育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1.项目内容(见附件,群共享)。
2.项目要求
(1)围绕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立德树人基本导向,凸显时代特征和地区、学校特色,贴近大学生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实际,致力于培育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主题突出,成效显著。
(2)富有针对性、实效性,能形成一定的典型性经验、固定的工作平台和长效工作机制,可示范、可引领、可辐射、可推广。
(3)应为2015年以来新近开展或计划开展、可供培育的新项目,体现系统性、科学性、创新性和长效性。
二、申报办法
1.申报对象
一线辅导员和相关学生工作干部。
2.申报材料
(1)申报表(见附件)。系推荐意见一栏请填写150字左右的详细推荐意见。
(2)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基本内容应包括项目主题与思路、实施方法与过程、主要成效及经验、下一步加强和改进的计划等,要求文字简洁、重点突出,字数3000字以内。
(3)项目支撑材料。可根据实际需要,提供能直接支撑说明项目建设情况的视频、PPT、图片、辅助资料等。项目相关图片提供不超过5张,像素不小于1024×768;其他辅助资料不要超过2种。
3.申报要求
申报表、项目文字说明材料及支撑材料纸质版需经系党总支(支部)核实,并加盖公章。所有材料需电子版和纸质版。截止时间:2016年3月11日。
三、评审与管理
1.学生处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工作,3月18日前完成评审,并在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2.每个入选项目培育建设周期为1年。项目负责人须按申报书的设计内容及下一步推进计划扎实开展项目建设,每半年将工作进展情况、工作理论和实践情况形成报告,经所在系审核后,报学生处处。1年项目培育建设期满须提交项目成果报告。
四、联系人:联系人:万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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