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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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2021年度工作总结

作者:   时间:2024-05-24   点击数: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精神和相关规定,学院学术委员会本着遵循学术规律、鼓励学术创新、提高学术质量的原则,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等职权,现就2021年度主要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主要工作情况

(一)评定院级科研项目

1.校本项目立项评审

4月,学术委员会委员对2021年度立项的校本课题31项、校本教材13项申报材料进行了初评,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方式,对校本课题、教材、辅导员精品项目进行了复评。确定立项校本教材10项、校本课题22项、辅导员精品项目8项。

2.校本项目结项评审

11月,学术委员会成员对2020年度立项及20182019年申请延期结项的校本课题13项、教材8部进行了初评;通过召开学术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方式,对校本课题、教材、辅导员精品项目结题进行了复评。

3.横向课题立项评审

根据本年度修订的《横向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要求,组织专业相关的委员对横向课题进行立项评审。本年度共评审服务进款额2万元以上的横向课题10余项。

4、优秀总结、论文评审

组织开展教职工科研基础能力提升—— 优秀总结、论文评选活动。一是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对报送的论文成果进行重复率查询,对13篇重复率高于30%的成果采取一票否决制;二是聘请相关专家相对符合要求的12篇总结、25篇论文进行评审。

5、院级“十四五”规划培育教材评审

4月,与教材工作委员会密切配合,聘请相关学术委员对28项院级“十四五”规划培育教材进行了评审,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培育教材建设质量的提升。

(二)审议、推荐科研项目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委员各自专业优势及研究经验,从学术价值、学术水平等方面,对学院牵头上报的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等科研项目进行指导、评议,在给出评分的同时,提出相关修改意见和建议。本年度共评审辽宁省教育厅教学改革项目、青年项目,省高校工委党建课题,省社科基金及沈阳市教科工委思政专项课题30余项。

(三)评定院级科研创新团队、青年科研骨干人选

6月,组织开展了院级科研创新团队、青年科研骨干评选工作,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对7个科研创新团队、26个青年科研骨干的申报材料进行了评审,遴选出 2021 年度立项建设院级科研创新团队4个、第一届青年科研骨干人选 10人。

(四)建言学院内涵建设

积极发挥学术委员会在教学、科研等方面管理制度、重要事项的审议职能,先后审议了《教学科研成果奖励办法》《学术委员会章程》《院级科研课题立项、结题评审办法》等文件,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学院拟招生专业及考试选考科目进行了审议。

(五)规范学术行为

学术委员会始终以学术风气和学术道德建设为根本,按照学院《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维护教师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对教师上报的科研项目、学术论文等科研成果,利用知网论文诚信档案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查询。同时在学院项目立项、论文评比等活动中,对重复率超过相关要求的成果采取一票否决制,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院级科研项目评审

按照《院级科研课题立项及结题评审办法》《校本教材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一是在院级课题、教材立项初评阶段,按要求给出初评得分的同时,提出修改完善的意见和建议,严把入口关,提升申报成果质量。二是院级课题、教材结题初评采取分组评审的方式,增加项目主持人/主编汇报环节,评委根据提交材料及汇报材料进行初评打分,给出相应的指导意见;评审结论包括优秀、通过、暂缓通过和不通过四个等级。其中对于暂缓通过的项目,要求相关负责人按要求修改后,进行复评;三是做好2万元以上横向科研项目的评审工作,提升学院服务城市建设行业的能力。

(二)市厅级以上科研项目审议、指导

一是按照专业相关性原则,邀请学术委员会成员对上报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进行审议。必要的情况下,邀请校外专家进行审议、指导,并均按要求给出项目得分的同时,提出相应的指导意见,提升学院市厅级及以上成果申报率;二是做好市厅级以上项目的指导,做好相关立项项目的开题指导和阶段检查,切实提高成果质量。同时发挥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引领、带头作用,带头开展项目研究与申报工作。

(三)科研团队建设指导

按照《教职工科研能力提升实施方案》相关要求,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学术带头与指导作用,一是带头加强学习。结合本职工作,确定学习主题,提升个人学术评审、学术指导能力;二是通过学术交流、专题讲座、项目建设研讨等方式,以传帮带的形式,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科研创新团队的指导力度,提升教师教科研水平,促进学院科研项目成果质量不断提升。

(四)为学院发展建言献策

一是对学院“十四五”发展规划和专业建设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和年度计划执行情况积极建言献策,为学院高质量完成双专业建设增值赋能;二是对学院科研与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认定和职称评、聘中学术标准的制定等,提出合理化建议;三是对学院专业设置等相关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 促进学院内涵发展。

(五)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一如既往地做好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工作,优化高质量发展的学术生态环境。一是做好学术道德规范宣传,对学院评审、推荐的成果进行重复率查询,杜绝学术不端现象;二是审议相关政策文件,指导、协调、督促涉嫌违反学术道德行为的调查,提出处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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