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专业学院:
学生评教是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客观、公正的学生评教是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辅导员满意度测评是评价辅导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学生评教、辅导员满意度测评工作。请各二级专业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所负责学生的评教、辅导员满意度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2、2023级全体学生。
二、学生评教、辅导员满意度测评时间
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29日。
三、要求和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辅导员满意度测评活动要求每名学生都要参与,不集中组织,采取学生自行上网的方式进行。
2.每个同学都有义务对自己的辅导员、所学课程的教师进行网上评教,不能出现漏评的现象,且评价需一次性完成,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3.在进行网上评教时,学生个人要做出独立判断,不得互相商议做出评价结论,不得出现满分评价,90分以上的教师不得超过班级全体任课教师的30%。
学生评教、辅导员满意度测评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同学们及时与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闰老师联系。
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