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
为了更好的完成2023-2024学年度辽宁省高等职业院校绩效管理考核数据平台(以下简称“绩效管理考核平台”)数据的填报工作,学院将开展2023-2024学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平台校内预填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任务分配
1.办学水平指标详见《2023-2024学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平台(办学水平指标)填报任务分配表》(附件1)。
2.管理能力指标详见《2023-2024学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平台(管理能力指标)填报任务分配表》(附件2)。
二、填报时间
初始表格数据填报时间: 8月28日
办学水平指标数据填报时间:8月29日至9月2日
管理能力指标数据填报时间:8月29日至9月2日
考核指标数据校验时间: 9月2日至9月3日
数据反馈修正时间: 9月4日至9月5日
三、填报要求
1.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读文件内容及指标内涵,指定专人负责,按照任务分工,精心组织、紧密配合,加强沟通协调。
2.办学水平指标填报过程中,为保证所填报数据既真实有效,又能够充分反映出学院办学水平,相关部门应严格按照《数据填报指南》(附件3)要求,进行如实填报。
3.相关部门要将所填表单中2023-2024学年度数据与上一学年度数据进行逐条对比和分析,确保填报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和连贯性。
4.管理能力指标填报过程中,相关部门要把握内涵,结合工作实际,精准提炼,逐一分条的形成文字材料,其中,具体措施及工作成效字数应分别控制在500字以内。
5.管理能力指标的佐证材料应详实、符合编制要求,详见《佐证材料编制要求》(附件4)及《2.3.3科研管理佐证材料样例》(附件5)。
四、填报说明
1.辽宁省2023-2024学年度绩效管理平台填报系统已开放,各部门可按照《2023-2024学年度绩效管理考核平台账号分配表》(附件6)分配的帐号,进行网上填报。
2.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电子版excel表单和纸质盖章版表单发送至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在学校将数据上报省教育厅前,各部门数据如需变更,需向教育教学评价处提出申请,并将电子版excel表单和纸质盖章版表单一并更换。
3.为保证工作过程中交流顺畅,各部门需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加入2023-2024学年度绩效管理工作微信群,具体方式见附件7。
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
2024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