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
为更好地开展学校教学督导工作,根据《院级兼职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修订)》(辽城建院〔2020〕72 号)要求,经各二级学院推荐,学校研究决定,聘请以下15名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学校兼职教学督导员,具体如下:
建筑工程学院 李 梅、白 燕、尹国英、王 波
市政工程学院 范炳娟
建筑与环境学院 张 霞
房产与管理学院 张 岩、贾忠革、谭明辉
建筑设备学院 孙 岩、高会艳、安一宁
马克思主义学院 牟照英
人文基础学院 丛国凤、聂 鑫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