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备学院:
因本学期情况特殊,为更好的对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将于教学周第2至4周对在期初开展教学任务的二级学院组织开展期初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建筑设备学院专兼职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前两周教案。
2.学院检查记录,学院自查工作总结,学院学期听课计划等。
三、检查形式
本次教学检查采取网络检查形式。
1.任课教师需登陆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上传期初教案和学期授课计划,上传教案时需手动填写所属学院、课程名称、班级等信息。
2.建筑设备学院,教研室需登陆平台对教师上传的材料进行逐级审核,并上传学院听课计划及学院自查工作总结,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四、具体要求
1.任课教师上传教学检查材料时间截至8月31日16:00点前。
2.请建筑设备学院提示任课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的编制应对照人才培养计划拟定课内实践单元设计,并在授课计划和教案中重点备注,具体制定内容及上传格式应符合《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编制管理办法》《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编制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见附件2、附件3。
3.建筑设备学院应依据课程标准重点审核材料。
4.建筑设备学院教研室主任应在任课教师上传材料后4个工作日内(9月4日前)完成平台审核;建筑设备学院院长、副院长应在8个工作日内(9月10日前)完成平台审核,并上传学院自查工作总结、学期听课计划汇总表(附件4)。
5.教师听评课计划编制要符合学校听评课制度(附件5)中听评课时数等要求,原则上不建议听评课时间安排的过于集中,第一周不可以安排听评课。
6.如遇平台操作问题请联系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闰老师。
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