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3-2024年度第二学期2023级学生评教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专业学院:

学生评教是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客观、公正的学生评教是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根据学校工作安排,学校将开展学生评教工作。请各二级专业学院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所负责学生的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3级全体学生。

二、评教形式

1.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城建学院教育教学评价平台或者长按下图二维码关注进行网上评教。

     2.关注后点击菜单栏中的“教学测评”,进入后点击角色选择“学生”,再点击“登陆”即可进入系统。

      3.登入后点击左上角圆形图标,选择“教学测评”即可开始评教。

三、评教时间

2024514——2024531日。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活动要求每名学生都要参与,不集中组织,采取学生自行上网的方式进行。

2.每个同学都有义务对自己所学课程的教师进行网上评教,不能出现漏评的现象,且评价需一次性完成,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3.在进行网上评教时,学生个人要做出独立判断,不得互相商议做出评价结论,不得出现满分评价,90分以上的教师不得超过  班级全体任课教师的30%

学生评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同学们及时与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闰老师联系。

 

 

 

 

                                     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

                                         2024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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