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专业学院:
为充实完善人才培养质量监控与评价体系,促进我校专业建设、深化课程改革、增强实训内容、提高师资水平,提升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将开展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校内行业企业专家评教评学活动,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价内容
(一)评教内容
对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等教学文件质量、各专业核心课程教学质量和专业教师实践能力提升成效进行评价。
(二)评学内容
对在校学生的学习态度、学习状况,顶岗实习学生的工作态度、工作适应能力,毕业生的岗位适应能力、岗位综合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二、评价范围
评价范围为专业核心课、一体化项目课、实践教学课等。
三、评价形式
采取听评课,召开校、院两级座谈研讨会等形式。
四、评价时间
(一)组织召开专家线上培训会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周三)下午14:00-14:40。
(二)深入课堂进行听评课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至2024年5月31日。
(三)行业企业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座谈交流会,应在每次听评课工作结束当日,由各二级专业学院自行组织。
五、评价要求
(一)各二级专业学院应于5月13日(星期一)下班前推荐2名行业企业专家,通过财务系统填写《专家信息表》,并将听评课时间安排报送至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专家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专业技术能手等可放宽到中级职称;应具有丰富的行业企业相关业务知识和实践经验;较熟悉高职院校教学规律和教学业务工作。
(二)行业企业专家应听取1-2名专业教师的课程,并利用1节课时间与被听课教师进行交流。
(三)行业企业专家拟听课教师名单由各二级专业学院负责提供,行业企业专家评教评学活动结束后,行业企业专家的身份证扫描件、《行业企业专家推荐表》《行业企业专家推荐汇总表》《听课记录》《行业企业专家课堂教学质量评价表》《行业企业专家评学表》等材料由各二级专业学院负责收取及保存,于6月14日(星期五)前将材料电子版统一交至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卓珏老师处。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