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交《课内实践教学安排表》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于本周五(3月22日)12:00时之前,将本学院的《课内实践教学安排表》安排汇总表,通过OA提交到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闰老师处,并请各二级学院做好自查工作,学校将不定期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