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准备情况督查及总结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请各责任部门对照《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情况专项调研重点内容清单》(附件1),做好2024年春季开学工作准备情况的自查及总结(附件2),并做好相应佐证材料的收集,于2月28日16:00前以OA形式报给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卓珏老师。学院将采取抽查的方式对各部门自查情况进行评价。此外,省教育厅专项调研组会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访谈等方式进行调研,请相关部门做好准备。
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
2024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