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补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的通知
各二级专业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学校教学督导组织体系,更好的组织开展校级层面教学督导工作,根据学校《院级兼职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修订)》(辽城建院〔2020〕72 号)要求,校级层面将增补教学督导组成员,请各二级专业学院根据聘任条件,进行人员推荐并于2024年2月28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校级教学督导组成员推荐名单交至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李卓珏老师。
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
2024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