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根据教育部及辽宁省教育厅《关于编制和报送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的通知》要求,为更加真实、全面的反映企业参与学院2023年度人才培养质量情况,完成企业参与学院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的编制工作,教育教学评价处与校企合作处共同制订了《XX企业参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写作框架)》(附件1),便于指导各系与企业沟通进行材料的收集、整理及撰写,同时,提供了上年度优秀的企业参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案例(附件2),的现将相关材料发给你们,请认真落实,请于12月8日(星期五)下班前,将完成的《XX企业参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电子版通过OA分别发送校企合作处张英杰进行审核确认,要求各系至少提供1份《XX企业参与学院高等职业教育质量年度报告(2023年度)》。经审核确认后,最终版本请于12月15(星期五)下班前,提供加盖企业公章的纸制版和电子版,给教育教学评价处徐艳 。
附件:
1.《**(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3年度)》写作框架
2.《**(企业全称)参与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年度报告(2022)》参考案例
教育教学评价处
2023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