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工作专项督查的通知

各系:

为进一步加强对学生专项工作的督查,有效对学生管理工作实施监控,教育教学评价处将于教学周第13周至15周开展学生管理工作专项督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2023年11月20日-2023年12月8日

二、督查对象

各相关部门

三、督查内容

本次专项督查包括各系1+5+N活动开展情况、各系对辅导员日常管理情况、各系对学生日常表现情况(包括学生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学生课堂出勤及学生课堂纪律等方面)、教室规范化管理情况及各系对各班级黑板报绘制管理情况等方面。

四、督查形式

本次专项督查采取各系自查和学院督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

五、督查要求

(一)对各系1+5+N活动开展情况督查,重点对各系活动方案的制订、活动的开展及活动的完成情况等进行督查。

(二)对各系对辅导员日常管理情况督查,重点对各系考核辅导员的日常表现、辅导员手册撰写及主题班会召开等进行督查。

(三)对各系在学生日常表现方面管理(包括学生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学生课堂出勤及学生课堂纪律等方面)情况督查。其中,对学生仪容仪表及行为规范情况督查,重点对学生染发、吸烟等方面;对学生课堂出勤情况督查,重点对学生上课迟到、早退、缺勤等方面;对学生课堂纪律督查,重点对学生上课睡觉、玩手机、吃东西、外出吸烟等方面。

(四)对规范化教室管理情况督查,重点对各班级应做到地面、桌面、黑板、门窗清扫干净,扫除工具、桌椅及桌面物品摆放整齐,钟表时间准确,定期通风等方面进行督查。

(五)对各班级黑板报绘制情况督查,重点对各班级黑板报及时更新,主题明确,内容积极向上,形式新颖,构图合理,色彩丰富待方面进行督查。

(六)系检查情况督查。请各系认真落实专项督查工作要求,对本部门学生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并对应督查内容形成自查报告。

(七)请各系于12月8日16:00前,将自查报告及相关支撑材料交给教育教学评价处徐艳老师。

                                                          教育教学评价处

                                                          2023年11月20日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