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动态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期初专项教学检查的通知

各系部

为更好的对本学期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与评价,教育教学评价处教务处将于教学周第12周组织开展期初专项教学检查工作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全体专、兼职任课教师(含外聘教师

二、检查内容

1.任课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前两周教案

2.系部院教案检查记录系部院学期听课计划汇总表、系部院课内实践教学安排表、系部院检查工作总结

三、具体要求

1.由于质量管理与诊断分析平台现处于期初更新阶段,此次教学检查采取按部门上交材料方式,教师登陆平台上传材料的时间另行通知。

2.请各系部826日前,将任课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前两周教案、部门教案检查记录部门学期听课计划汇总表部门课内实践教学安排表(附件1)、部门期初教学检查总结等材料交至教育教学评价处高婧泉老师

3.请各系部院提示任课教师,学期授课计划和教案的编制应对照人才培养计划拟定课内实践单元设计,并在授课计划和教案中重点备注,具体制定内容及上传格式应符合《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授课计划编制管理办法》《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编制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

4.教学计划编制检查的重点在于教学计划是否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即教学计划封面需要具有学年学期、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教研室主任和系主任等信息,课程分析需要包括课程基本信息、前修和后续课程、学情和教情分析、实习实训课程设计的说明等内容,教学计划安排科学合理,能够考虑假期等安排,保证与进程表一致。

5.教案编制检查的重点在于教案是否符合管理办法中相关要求,即教案封面需要填写学年学期、课程名称、授课教师、授课班级、授课周数、总学时、周学时、制订时间、审核部门等信息;正文包括教案的基本信息、课程教学的目标和资源、学习成果、上课班级的学情分析和处理方式、课程思政实施要点、教学的基本活动、教学的反思与改进、板书的规划和设计等模块,具体要求参照《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教案编制管理办法(修订)》文件要求

6.教务处与教育教学评价处后期将根据教案中作业布置情况对教师作业的批改情况进行检查

7.请各系部汇总本学期听课计划时,按照学院发布的听课计划安排表格式要求填写。教师听评课计划编制要符合学院听评课制度中听评课时数等要求原则上不建议听评课时间安排的过于集中

附件1:期初系部教学检查记录用表

附件2: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授课计划编制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3:74号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印发《教案编制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附件4:2022年修改课标后教案(模板)

附件5: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听评课制度(修订)

 

 

 

教育教学评价处 教务处

                             2023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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