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了更好开展本学期教学工作,加强对教师教学质量的考核,根据《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实施方案》,教育教学评价处、教务处将于教学周第10-12周组织开展学院期中专项教学检查工作。
一、主要检查内容
1.日常教学管理情况。要求各系部加强教学秩序管理和考勤管理(包含实践教学情况管理),并做好记录。检查材料为《教学检查记录本》《班级日记》《教室日志》《辅导答疑表》《课堂情况反馈表》《系部授课计划与执行情况检查表》。
2.教学计划执行情况。检查教师授课是否按计划执行,进度是否一致。检查材料为全体专兼职教师本学期所授所有课程的《教学计划》和授课教师本人填写的《教学情况自查表》和《实践教学情况自查表》。
3.教案编写情况。检查教师教案编写是否符合教案编写规范相关要求,做到书写规范、环节完整、内容详实,并且有教学反思、板书设计和作业布置等内容。检查材料为全体专兼职教师1-9周教案(包含实践教学课、选修课、BC类课)。
4.作业布置情况。检查教师是否合理布置课后作业,教案中作业布置情况、学生作业完成情况以及教师作业批改情况。检查材料为全体专兼职教师所授课程所有班级学号前5名同学的作业及批改记录。如有电子版作业,可直接以图片形式提交,但必须在图片名称上标注授课教师、科目以及日期等信息。
二、特别提示
1.由于本学期教学进程与以往有所不同,因此期中教学检查需要教师上交最新教学计划(包含实践教学课、选修课、BC类课),教育教学评价处、教务处将以此为根据对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系部授课计划与执行情况检查表》和系(部)期中教学检查总结应在各系(部)开展自查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体现出本部门真实情况。
3.各系部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情况自查表》等电子版材料应标注格式为“所在系部+所在教研室+教师姓名+课程类型(实践课、选修课、BC类课)+课程名称”,并以系(部)为单位分类归档到文件夹中提交。
请各系(部)将本部门期中教学检查教学管理材料和2019级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情况自查表》等材料,在本周四(11月5日)下午4点前交至教育教学评价处。2020级任课教师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情况自查表》等材料在第十二周周四(11月19日)下午4点前交至教育教学评价处。
教育教学评价处 教务处
2020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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