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部):
为更好地开展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对学院教学质量进行有效的监控,根据《学院兼职教学督导员聘任管理办法》要求,学院将聘请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担任兼职教学督导员。具体聘任条件如下:
1、认真履行教师职责,有事业心和责任感,教风端正,诚信育人,为人师表,办事公正,在教师中具有一定威信。
2、教学经验丰富,教学业务水平精湛,肯于钻研适应职业教育的教学方法,具有良好的协作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3、年龄在50周岁以上、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教龄满二十年,且学期总学时不超过150学时。
请各系根据聘任条件进行推荐,并于12月19日(星期三)下班前,将推荐名单加盖公章后交至教育教学评价处徐艳老师。
教育教学评价处
2018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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