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学生评教是评价教师教学态度、教学水平、教学效果和辅导员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客观、公正的学生评教是完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基本前提。根据学院工作安排,学院将开展19级学生评教工作。请各系按通知要求,认真组织,完成所负责学生的评教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2020级全体学生。
二、评教形式
1.搜索并关注微信公众号“辽宁城建学院教育教学评价平台”关注进行网上评教。
2.关注后点击“教学测评”,首次登陆需点击“学生绑定”,用学号登录,初始密码为123456,选择学校“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点击绑定登入。
3.登入后选择需要评价的课程“点击评教”即可。
三、评教时间
2021年5月25日——2021年6月18日
四、要求和注意事项
1.网上评教活动要求每名学生都要参与,不集中组织,采取学生自行上网的方式进行。
2.每个同学都有义务对自己所学课程的教师进行网上评教,不能出现漏评的现象,且评价需一次性完成,否则评价数据无效。
3.在进行网上评教时,学生个人要做出独立判断,不得互相商议做出评价结论,不得出现满分评价,90分以上的教师不得超过班级全体任课教师的30%。
学生评教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请同学们及时与教育教学评价处高婧泉老师联系。
教育教学评价处
二0二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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