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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春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4-09 来源:admin   作者:  访问次数: 

各处室、系部:
  春季历来是火灾事故的多发期,为全面加强我院防火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现将春季防火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开展防火安全隐患自查工作。自查的重点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封堵现象;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
  三、禁止在易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四、各部门办公地点、教学楼、图书馆、餐饮中心、文体馆、学生公寓、库房及临时工、从业人员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燃气灶、酒精炉,严禁私接电源、拉电线、换插座,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五、校园内不准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引起火灾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请各处室、系部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 
  火警电话:119  校内报警电话:88797877(保卫处南门)  88797876(保卫处北门)
 
 
                                                                 保 卫 处
                                                    2015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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