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系部:
当前正值春季,气温回升快,风干物燥,是火灾多发季节,为加强和规范学院消防安全工作,确保师生人身安全和学院财产安全,现就切实做好春季防火安全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师生员工的安全防火教育,进一步提高安全防火意识。牢固树立“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把防火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落实防火责任,确保防火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深入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狠抓火灾隐患整改。要针对春季火灾发生的规律和特点,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检查,切实做到“安全自查、隐患自改、责任自负”。
三、开展消防隐患自查工作。自查的重点为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疏散通道是否存在占用、封堵现象;灭火器材的完好有效和自动消防设施的安全运行情况;消防教育培训和灭火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等。
四、禁止在易引发火灾、爆炸的危险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的,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五、各部门办公地点、教学楼、图书馆、餐饮中心、文体馆、学生公寓、库房及临时工、从业人员宿舍等重点防火部位要做到人走灯灭、切断电源。严禁使用热得快、电炉子、燃气灶、酒精炉,严禁私拉电线、接电源、换插座,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
六、校园内不准乱扔烟头、燃放烟花爆竹、焚烧树叶、杂草和垃圾。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引起火灾的依法追究责任。
七、请各处室、系部及时将通知传达到全体师生员工。
火警电话:119 校内报警电话:88797877(保卫处南门) 88797876(保卫处北门)
保 卫 处
2012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