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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发布时间:2019-04-27 来源:admin   作者:  访问次数: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为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指导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加强学生饮水卫生,增强学校疾病预防与控制意识,预防饮用水突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饮用水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成立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

由学院正职领导任组长,其他副院级领导为副组长,有关处室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组成领导小组。

二、事故防范制度

1、成立预防及应急处理小组,明确分工,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每学期应至少召开一次组员会议,安排落实各项工作。在学期中要定期检查监督各部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重视宣传教育

(1)应普及卫生知识,利用黑板报、广播、墙报等各种形式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及食品卫生的宣传,正确认识,做好防范。  

(2)组织机构内的各组员应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根据学校食堂的卫生要求,依法对食堂进行卫生监督。

3、落实监控制度

(1)检查供水单位的卫生许可证,每年由区卫生局饮用水管理中心对生活水箱进行两次清洗消毒。检查供水工作人员的健康证,督促有关人员持证上岗。做到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食堂,同时要加强饮水从业人员的管理,做到每年一次体检。

(2)严格消毒制度,监督对食堂、餐厅、餐具、保洁柜、饮水机等定期严格消毒、并有记录。

(3)班主任每天要认真做好学生的晨检工作,发现学生身体不适或异常及时反馈学生处,并与家长取得联系。如发现发热病人及时隔离,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送医院就诊。

三、事故应急处理方案

1、出现个别传染病例或疑似病例的,短时间内出现发热、咳嗽、腹泻等不明病因的群体症状,急骤增多的五人以上同时出现相同病情,及时向副组长汇报,并要求班主任通知家长带学生立即就诊,并按相关消毒制度做好消毒工作。

2、发现多人以上疑似饮用水污染中毒事件立即停止供水,组长第一时间向教育厅报告,然后报卫生监督所,把危害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

3、学校在疾控中心的指导下,对发病学生(包括与发病学生有密切接触的师生)采取隔离措施。严格实行患病学生休学制度。学生病愈后方可复学,并视不同病因进行跟踪随访。

4、保留饮用水导致中毒的水和现场,并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有关措施,维持正常教学秩序和学生用水。副组长负责善后工作处理。如果为群体事故,要协助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其他

1、发生事故后,副组长应及时向组长汇报,不迟报瞒报。

2、对未能尽责而发生责任事故的有关人员,学院将给予批评教育和酌情给予相应的处罚。

附件: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成员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附件:

生活饮用水突发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领导机构成员

组  长:王  莉  王  斌 

副组长:冯  利  王  健                        

组  员:于海泳  曾  硕  罗  爽  杨永生  张铁成  李宝连  牛  佳  耿  丽  黎  勇  宁宇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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