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节能减排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贯彻实施《辽宁省实现“十三五”节能减排目标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教育和引导学院师生员工增强节能减排意识,规范和指导我院节能减排工作,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的节能减排是指在学院内全体师生节约能源,杜绝浪费的行为。
第三条 学院成立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和管理学院的节能减排工作。后勤处负责全院节能减排的综合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学生管理部门负责学生节能减排的宣传和教育工作,各部门要积极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树立良好的节约、环保行为习惯。
第四条 积极营造节能减排校园文化。学院通过校园网、广播、板报、宣传栏、挂图、标语等多种途径,在校园中广泛进行节能环保主题宣传并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营造良好的节能减排校园文化氛围。
第五条 节能减排管理内容及措施。
1、节约用水管理。后勤处负责管理供水设备,及时更换老化的供水管线,使用节水型水阀和卫生洁具。
2、节约用电管理。后勤处加强用电管理,督促全院师生减少照明系统电耗,杜绝“白昼灯”、“长明灯”现象,工作场所使用节能灯具,减少办公设备耗电,避免长时间待机。
3、节约粮食管理。后勤处在食堂醒目地方张贴节约粮食方面的宣传用语,监督和管理师生节约粮食、杜绝浪费。
4、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后勤处加强办公用品使用管理,减少浪费,要求各部门减少办公电脑、复印机等电子设备待机时间,下班后及时断电。推行无纸化办公,充分利用网络办公,减少纸质文件传递,严格控制纸质文件、简报等印刷数量。
5、物质采购管理。在购买或更新设备时,采购部门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在多方比较各种产品价格、性能的基础上,优先采购高效节能、节水、节电环保产品,降低费用支出。
第六条 后勤处定期开展督促检查工作,学院对开展节能减排工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对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责令其整改,严重的予以通报批评。
第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