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沈阳市公安局局长许文有签发命令(沈公奖字[2012]7号),通令嘉奖沈阳市2011年度经济、文化系统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我院保卫处处长薛民同志荣获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命令指出,2011年,全市经济、文化系统企事业单位保卫部门和广大保卫干部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公安局的指导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昂扬的精神状态、扎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基层治安保卫组织的职能作用,全面落实各项安防措施,取得了显著成绩,圆满完成了内部治安保卫任务,协助公安机关全力维护全市社会、政治和治安稳定做出了突出贡献。
命令号召,全市经济、文化系统保卫部门和广大保卫干部要以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以饱满的工作热情和不断进取的工作精神开展工作,以更加优异的工作成果,为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和十二运的成功举行做出更大的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更加满意的答卷。
供稿人:宁宇夫 责任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