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30日,在辽宁省高校安全工作年会上,我院获得省综治委、省教育厅授予的“平安校园”荣誉称号,这也是我院第二次获得此项殊荣。
在过去一年的创建活动中,学院党委高度重视,认真部署,保卫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坚持“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原则,强化管理监督,注重排查落实,严守底线,全院师生共同努力,为平安校园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
“平安无小事”,校园安全工作是一项长线工作。今后,学院将再接再厉,不断探索校园安全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新途径,切实维护校园安全稳定,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发布部门:保卫处 供稿:宁宇夫 核稿:何佳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