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学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2]101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2]210号 )精神,10月22日,保卫处联合后勤处对学生服务中心各承租业户经营场所和寝室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完好程度以及用电安全、食品安全等。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经营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责任感及安防意识,有效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食品安全监察
餐饮中心公共部位检查
用电安全检查
消防设施检查
供稿:宁宇夫 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