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我院推荐、专家评审、公示监督,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授予我院李海波老师“辽宁省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先进工作者”称号;授予我院牛佳老师 “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班主任(导师)”称号;授予我院桑江老师“辽宁省高等学校优秀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称号。
此次受表彰的老师热爱党的教育事业,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师德高尚,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和奉献精神;能够自觉钻研学生教育和管理规律,具有比较深厚的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全心全意为大学生的成长成才服务,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广大师生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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