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党史学习教育读书班活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党性锻炼,树牢宗旨意识,5月28日,党群党支部召开专题学习会,会议由支部书记张勇主持,全体党员参加学习,党委书记高玉英以党员身份参加支部学习活动。
会上,组织委员刘月领学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的“为什么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指导地位的根本制度”“为什么要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等篇章。宣传委员张帆领学了《省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和学院《关于规范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等内容。
支部书记张勇领学了《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他围绕“坚持和加强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组织保证”这一主题,对《条例》修订遵循的原则和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了解读,结合本科、高职院校机构设置的不同特点,对《条例》各章节内容进行了系统的讲解。
高玉英书记在交流研讨时指出,我们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读原文、读原著过程中,要认真读、仔细悟,深刻领会其中蕴含的精神要义和思想风范。在深入开展学习的同时要注重加强党性锻炼,要以省纪委通报的五起反面典型为戒,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她强调,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党群支部是一个重要的群体,几个组成部门是思想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等工作的牵头落实部门,要带头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把《条例》的学习纳入到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支部“三会一课”、教师集中学习以及干部培训内容,确保《条例》在学院得到全面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