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和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实用及处置施行办法>的通知》(辽财资[2008]444号)对资产报废的规定及相关要求,经学院审议决定,对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实验实训中心申请的292件拟报废处理资产(原始价值3290875.10元,现价值0元)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1日-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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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拟报废资产明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