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校园信息门户
  • English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升级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公示

发布时间:2023-11-09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 访问次数: 初审初校:于丹  复审复校:李旭  终审终校:李婕

一、项目名称: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升级(预算额160000元)

二、采购人: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三、项目内容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升级,包括应收款管理、收费业务管理、退费业务管理、减免业务管理、学生变动管理、账表查询、网上缴费管理系统等。

四、需求说明

(一)应收款管理

1.应收款生成

系统中应收款的生成方式应至少满足以下四种方式:

(1)手工录入应收款:即在系统中选择相应入学年度、院系、专业、班级、学生状态等信息后手工输入自定义标准金额。

(2)通过收费标准生成:通过已设置的收费标准生成应收款金额。

(3)复制其他年度数据:通过复制之前年度数据生成本年度应收款金额。

(4)通过模板导入:通过导出数据模板,整理模板数据再导入系统当中的方式。

2.应收款调整

对审核后的应收款进行调整,输入调整金额及原因,可在应收款调整账簿中查询调整记录及查询历史数据。

3.应收款统计表

根据筛选条件选择多维度的统计信息。

(二)收费业务管理

1.收费单录入

根据应收款节点形成的学生应收款情况,进行现场收费并录入收费单的过程,可以根据学生的学号、身份证号、班级和姓名等条件,搜索出学生信息后即可带出该学生的应收款信息并进行收费,收费完成即可在收费单登记簿中查询到录入的收费单信息。

同时,在收费单录入界面,要有缴费情况查询按钮,点击按钮后可以查看该学生以往年度缴费情况。

2.无应收款收费

针对系统中未形成应收款的情况也可以进行收费。

3.银行代扣

通过银校直连方式或者文件方式与银行数据进行数据交互实现批量代扣功能,批量代扣成功后,可直接批量生成收费单。首先向银行下放应收款数据,银行根据应收款数据进行批量代扣,批量代扣成功后,返回代扣数据,学校财务处根据代扣成功的数据批量生成学生收费单。

4.助学贷款

该功能中可以进行学生助学贷款补助情况的查询、生成收费单等处理。通过导出及导入助学贷款,最终生成收费单。

5.学生交费查询

此功能节点输入学生相关学号或身份证信息即可查询目前该学生缴费情况。

6.收费凭证生成

该功能中可以将收费单、退费单生成账务凭证以及取消生成凭证。

7.收费与财政票据对账

该功能中可以将财政的票据通过标准导入界面,导入到中间表,同时跟高校收费中的收费单、退费单、减免单的单据票据进行比对对账处理。

8.收费票据打印

该功能需要将学生缴费系统直连票据打印系统,在收费系统中实现“一键打印”。

(三)退费业务管理

1.退费单录入

该功能是退费单的录入业务处理。

2.退费结转

该功能可以进行退费结转业务。

(四)减免业务管理

1.减免单录入

该功能是减免单的录入业务处理。

(五)学生变动管理

主要为学生的各种变动(休学、复学及退学)业务的处理。

1.休学复学

2.退学

(六)账表查询

此功能要求系统本身至少自带以下报表供查询:学生收费明细表、欠费明细、交费情况统计表、收费日报表、收费退明细表、应退费统计表、退费日报表、学生统计表、收费月\年统计表。

各个账表可按学生信息,入学信息,专业院系信息,收费日期时间等信息来检索,查询出来后可进行导出或打印。

(七)网上缴费管理系统

该系统是收费系统的网络化延伸,随着计算机网络的迅速发展以及电子商务的兴起,银行业也起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在信用卡结算系统不断普及的同时,各银行又先后推出了移动支付、电话银行、网上银行的方式,用户可以通过网络或者手机进行在线支付。只具有柜台现金、汇款、批量代扣几种交费方式的收费系统已经很难满足用户越来越灵活多样的支付方式,这就迫使我们考虑对收费系统进行扩展。

1.网银支付

通过学校指定的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进行缴费支付,支持几十家银行的缴费。

2.网上缴费

支持学生、教职工网上缴费功能。

3.智能对账

简洁实用银行对账管理,银行对账环节前移,系统根据业务单据自动生成日记账,并可以根据相关的标准将银行对账单与日记账之间进行自动对账,同时自动生成银行余额调节表。对学生缴费信息对账、科研项目来款确认到账,实现“银行账”、“出纳账”、“财务账”三账统一。

4.网上查询

支持学生按照学号、教职工按照工号进行缴费情况查询。

5.移动应用管理系统

通过手机端进行缴费、经费查询,为不同人群,提供便捷的费用缴纳、信息查询。

五、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

辽宁同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作为我学院学生收费系统的唯一开发供应商,充分了解我院对于学生收费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充分了解我院财务系统和业务系统的逻辑和联系,该项目符合《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中第3条第1款第6项规定: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本项目符合上述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条件要求。

六、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辽宁同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94-1号4512)

七、论证意见:详见《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升级单一来源论证材料》

八、公示期:5个工作日,从2023年11月10日至2023年11月16日止

九、联系人:学院资产管理处 024-88797835

十、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024-88797836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或资产处联系人。

附件:学生收费管理系统升级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1月9日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编:110122

招生热线:024-86609918  024-86609919

年访问量统计:    月访问量统计:    日访问量统计:

版权所有@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6013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