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高校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预算额:111000元)
2、采购人: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财务处
3、项目内容:我院财务处现使用的省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因财政近期购买升级服务面临对应采购,供应商唯一为辽宁省财政非税收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中标单位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4、需求说明: 按照财政部推行财政电子票据管理改革要求,省财政厅建设了互联网版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三代系统),三代系统与我校自有的收费系统的对接,需要依靠“高校电子票据平台”系统,即本次采买的系统。该系统需要满足,将我院自有收费系统生成的收费数据按照数据对接规范(统一票据编码规则及数据标准)生成中间库,由电子票据管理系统定时访问生成电子票据,保存并开具电子票,调用财政电子票据标准接口开票返回票据信息,再将开具的电子票据信息通过手机号邮箱微信等方式送达至缴费人。缴费人可通过微信或告知单的方式收到缴费信息。详见《高校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内容》。
5、采购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本项目客观满足《辽宁省省本级单一来源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三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项目,采购人可以向省财政厅提出单一来源申请:(一)直接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即在采购活动开始之前申请,应当属于下列情形之一:基于节约财政性资金的原则,对正在使用过程中的原设备或系统进行添购或升级改造维护,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由原供应商完成的。
6、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福建博思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福州市闽侯县高新大道5号)
7、论证意见:详见《高校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相关论证资料》
8、论证人员:详见《高校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相关论证资料》
9、公示期:3个工作日 从2020年6月12日至2020年6月17 日止
10、联系人:学院资产管理处 88797835
11、监督部门:学院纪检监察审计处 88797836
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6月12日
高校电子票据管理平台项目采购内容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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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
模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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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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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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硬件
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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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提供应用服务3套,配置:VCPU:8 颗,内存:16G,磁盘:120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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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数据库服务两套,配置:4 个 IntelXeonE7-4830 V4,内存:256G,4 块 600GB 15000转 2.5 英寸 SAS 热插拔硬盘;外接全闪存(ssd)存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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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提供签名服务器一台,签名服务器DV500-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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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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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件
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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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高校电子票据管理系统:高校票据云从系统上分为:票据管理,开票管理,开票通知,缴费管理,对账管理,存储管理,统计报表,数据交换及系统管理等功能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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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云票据接口:与一个高校业务系统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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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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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 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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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支撑高校电子票据管理系统相关应用软件及数据库软件若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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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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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
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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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 07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6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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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电子票据管理平台相关论证资料
(辽宁省财政非税收收缴电子化暨电子票据管理系统论证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