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项目
根据需要学院将对灭火器进行维修和保养,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二、招标内容
具体维修、保养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4. 具有消防设施维修保养资质证书、消防设施维修保养人员资格证;
5.具有良好的服务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6.具有良好的业绩及信誉;
四、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服务条款及要求
1.全面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2.认真服从沈阳市消防管理部门的技术指导。
3. 有责任和义务配合校方及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培训、宣传及其它消防相关工作。
4. 维保达到GA95-2007标准。
5. 维保时效:一年
六、工作进度安排
1.发布招标信息
网上发布期限:2017年5月23日--27日
2.领取招标文件
时间:2017年5月28日
领取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方式发放
联系电话:15940059090
联系人:李老师 (注:由于端午节放假办公电话改为手机联络,请将所需招标文件的项目名称、接收文件的QQ邮箱地址、报名参与投标的公司名称,手机编辑成短信发与李老师手机。)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编:110122
招生热线:024-86609918 024-86609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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