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有效盘活闲置资产的通知》(辽机管资〔2022〕51号)文件要求,对于已达到使用年限且丧失使用价值的资产,应及时按照《辽宁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辽机管资〔2018〕6号)和省财政厅、辽宁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印发<辽宁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及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辽财资〔2024〕1号)等规定履行报废审批手续,进行无害化处理。现将清查后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的拟报废资产汇总如下:
一、通用设备类:数量294个,原始账面价值1,845,816.28元,现账面净值0元。
二、无形资产类:数量6个,原始账面价值1,035,000.00元,现账面净值0元。
上述待报废资产原始账面价值总计2,880,816.28元,现账面净值总计0元,已达到使用年限,丧失使用价值,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及日常工作的使用需要,符合报废处置条件,现进行报废处理。
注:拟报废资产明细详见附件清单。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结束前与资产管理处联系。
电话:024-88797835(资产管理处)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