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手机版
  • 校园信息门户
  • English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资格复审和面试通知

发布时间:2022-07-13 来源:人事处   作者:苏杭  访问次数: 

  现将我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

  现场资格复审主要对招聘公告中所要求的岗位资格条件进行材料原件审验。应聘人员须携带所有材料原件,提前到达面试现场接受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考生的应聘资格。未在规定时间接受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资格复审及面试时间

  资格复审及面试日期为2022723日,各岗位资格复审时间为8:00-8:30,面试时间为8:30-12:00

  三、资格复审及面试地点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图书馆409室(会议室),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四、面试方式

  房产与工程管理系专任教师和建筑工程系专任教师岗位面试采用试讲的方式,试讲内容见附件1。试讲采取板书教学,不需要做课件,授课时长15分钟。

  辅导员岗位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按要求回答问题,时间为15分钟。

  五、有关要求

  1.所有考生均从学院南门进入,并出示辽事通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持身份证原件,经检测体温正常后登记入校。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考前14天内,仅有沈阳市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应提供本人考前48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考前14天内,有沈阳市以外(非重点管控地区和重点关注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的,须提供两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一是本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出发地或沈阳市的均可,无法查验电子版的则必须提供纸质证明);二是本人考前24小时内沈阳市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两次核酸检测应间隔24小时以上。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行程的考生不允许参加面试。

  2.请参加面试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于8:00前到达考场,抽签决定试讲顺序,迟到20分钟以上的考生视为弃考。要求事先准备好手写的教案(见附件2),并于试讲前上交复印件5份。教案上不得标注任何个人信息(如姓名、单位等信息),否则按违纪处理。

  3.考生应尊重考试录用主管部门和招考单位的面试安排及抽签决定的面试顺序,遵守各项面试纪律。考生享有参加或放弃面试的权利。面试过程中,没有听清考官的提问或考生的回答被考官误解时,享有要求解释的权利。考生进入考场后,不得以任何方式向考官透露自己的身份信息(如自我介绍,教案上标注姓名等方式),否则按违纪处理。

  4.面试中如遇到按回避制度规定需要回避的考官和工作人员,应主动向面试评委会或工作人员提出。



  附件:1.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面试题

  2.教案模板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邮编:110122

招生热线:024-86609918  024-86609919

年访问量统计:    月访问量统计:    日访问量统计:

版权所有@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  ICP备案编号:辽ICP备1601352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