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学生学籍管理,明确相关流程与要求,保障学生合法权益,现就我校学生复学、转学、退学的相关规定及办理流程说明如下。
一、复学转学
我校于2024年初停止招生,符合复学条件的休学和保留学籍学生若申请复学,已无法在我校完成学业,我校已向辽宁省教育厅请示复学转学相关事宜,将根据学生所学专业及入学年份,安排至省内同层次其他高职院校就读,具体申请材料及流程如下。
(一)复学
由学生本人填写《复学申请表》,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院、班级及复学原因。
1.休学学生申请复学
休学学生除《复学申请表》以外,还需要提供相关病历,达到复学条件的,准予复学。
2.保留学籍学生申请复学
保留学籍学生除《复学申请表》以外,还需要提供本人的退役证,若是在退役后(以退役证时间为准)两年内(含两年),准予复学。
(二)转学
由学生本人填写《转学申请表》,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院、班级、拟转入学校及专业,同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时间流程
学校每年在春季学期3月1日前和秋季学期9月1日前,统一受理学生复学、转学申请材料(逾期无法办理),学生申请材料由各学院负责报送(学校不受理学生及家长单独报送的材料),申请材料齐全后,由学校向辽宁省教育厅请示,做好学生的转学安置工作。
二、退学
由学生本人及家长填写《退学申请表》,内容包含学生姓名、学号、身份证号、学院、班级及退学原因,将本人身份证和家长身份证放在附件指定位置,签字并拍照传给辅导员老师,由辅导员老师在OA系统中办理退学申请。
三、特别提示
1.所有复学、转学、退学等事宜,均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教育部规章及学校相关规定。
2.学生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将承担相应后果。
3.学生在办理相关手续期间,仍应遵守校纪校规。
4.本说明未尽事宜,参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及学校相关实施细则执行。
5.具体办理时间、所需材料清单及表格,请以学校通知为准。学生如有疑问,可向所在二级专业学院或学校学生处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