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现场专业人员:
按照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的《辽宁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职业培训管理办法(试行)》(辽住建发〔2022〕4号)的通知要求,施工现场专业人员每年应参加不少于32学时的教育培训,两年不满64学时的,应重新参加培训学习。为满足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需求,学校决定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现将培训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岗位
施工员(土建、市政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质量员(土建、市政工程、设备安装、装饰装修)
资料员、材料员、标准员、劳务员、机械员
二、培训对象
已经取得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
三、报名材料及流程
根据“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管理信息系统”要求,继续教育人员需提供施工现场专业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报名汇总表,由我校工作人员负责系统报名。
提示说明:
【照片要求】头像照片须为近期未经美颜等处理,且不小于10KB、不大于80KB;学员身份证照片(头像面和国徽面)不大于200KB。以上照片为学员登录本人学习界面后自行上传。
四、缴费与开具发票
继续教育人员需缴纳培训费,学校收费标准及收费账户信息如下。
(一)收费标准
继续教育培训费为150元/岗位/年度。
(二)收费账户信息
户名: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账号:0308010141900001209
开户行:盛京银行沈阳市天合支行
纳税人识别号:122100004630018866
电话:024-88797872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注:学员缴费后请与我校工作人员确认缴费情况并提供开具发票的信息。
(三)开具发票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收到企业或个人缴纳的培训费后会定期开具培训费普通发票(电子发票)。
五、培训学习
企业或个人缴费成功后,学校开通培训学习账号,学员登录“住房城乡建设行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平台”(网址:https://zyk.etledu.com/)进行学习。学习账号为学员身份证号码,初始密码为111111。
学员完成32学时的继续教育学习后,经系统审核后可更新施工现场专业人员职业培训合格证上的继续教育记录。
六、联系方式
培训机构: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地址:沈阳市沈北新区虎石台开发区蒲硕路88号
学校联系人:陈老师
电话:024-88797872
17696612029(微信同步)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