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辽宁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党的十八大期间学校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辽教电[2012]101 号)和《辽宁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迎接教育部公安部国家安监总局组织开展的学校安全工作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辽教办电[2012]210号)精神,10月29日至30日,保卫处联合学生处对学生公寓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活动。
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完好程度以及违章用电、私接电源、乱拉电线等情况。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广大学生的安全责任感及安防意识,有效杜绝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供稿:宁宇夫 编辑:王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