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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开展采购业务及校内评审专家培训工作会议

发布时间:2021-04-07 来源:资产管理处   作者:李捷  访问次数: 

 

  为及时掌握上级采购政策精神,增强预算部门采购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学院采购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受学院国有资产管理领导小组委托,4月6日,资产管理处在图书馆第四会议室组织召开了以“依法、规范、诚信、廉洁”为主题的学院采购业务及校内评标专家培训会议。副院长王健、学院各部门预算负责人及49位校内评审专家和资产管理处全体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于丹主持。 

  王健副院长从学院资产管理主要内容、学院采购组织机构及职责、学院采购的基本方式与组织要求、采购评审专家、采购工作基本原则等五个方面对学院资产采购工作进行高度概括和全面梳理,并对学院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要性提出了具体要求。他说,学院高度重视招标采购工作,根据政策法规要求,理顺了工作体制,强化了内控机制,修订并完善系列制度并颁布实施。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需要从业务性、专业性、政策性和原则性出发的工作,是学院发展建设过程中依法治校、提升治理能力的重要体现。但与此同时,我们也要不断总结经验,检视问题,守好初心,担好使命,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法制观念,始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严格按政策制度办事,从而不断提高学院招标采购工作质量。

 


  李婕处长与会人员一起分享了《采购新政和采购流程解读》。在重点解读采购新政重要性,客观分析新政发布的背景、意义及执行要点的基础之上,结合学院采购实际重申学院采购工作注意事项,即坚持一个前提、抓好两个重点、强化三个管理。“坚持一个前提”,就是要严格按照采购政策和学院发展计划要求,抓好采购落实工作,即必须坚持以依法为前提;“抓好两个重点”,即抓好采购效率与质量、风险与防控两个重点;“强化三个管理”,即注意强化校内、校外、网上商城三个OA流程的管理。最后李婕处长希望学院各采购业务部门牢固树立靠制度来依法管理、靠情感来深化工作、靠真心来做好服务的理念,在严肃严谨的采购工作中找准着力点,打开突破口,展示新形象,实现新作为。 

 


  会上,资产管理处副处长于丹领学了《关于公布2021-2022年度辽宁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的通知》(辽财采 【2020】272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意向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2020】148号)、《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辽财采规【2019】6号)。之后工作人员对参会的校内评审专家进行了实务测试。

 


  会议在热烈隆重的气氛中结束,通过本次会议学院各采购业务部门交流了思想,达成了共识,明确了要求,使新学期学院采购工作有了一个更好的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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