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施方案是在学生出现紧急情况或在自然不可抗力情况下立即启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旨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保证在突发事件出现时工作组成员行使职责,有效、有序地控制局面,妥善解决突发事件。
一、应急预案工作小组
组长:当天值班小组组长;
成员:当天值班小组成员、系书记(副书记)。
二、突出事件
校内发生的因自然灾害,如火灾、地震,和非自然灾害引起的暴力伤害、踩踏、食物中毒、急病意外伤害及其它突发事件。
三、应急预案工作小组职责
小组成员应做好学生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加强安全防范,严格管理;
凡校内发生涉及学生的突发事件,小组成员应迅速采取措施进行抢救、保护现场,稳定学生情绪,恢复秩序;
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报告上级部门和相关领导,并组织实施调查,及时处理;
明确第一负责人制度,凡突发事件目击者、现场值班人员均为第一责任人,必须如实以最快的速度报总指挥、总调度;
突发事件的处理以保障学生安全为首要任务,学生的疏散线路以离安全出口最近为原则;
如需接待家长、媒体等,由相关系、学生处共同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四、应急预案工作小组工作要求
1.工作小组坚持值班制度,并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如出现不作为、通讯不畅等问题,将承担一定的相关责任。
2.工作小组要定期、不定期的做好各项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弥补漏洞;要做好学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苗头,及时引导和教育工作。
3.进行安全教育,特别是针对新校区、新形势,以多种方式做好学生安全教育;工作小组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冷静面对突发事件,防范自身意外。
4.工作小组各成员必须无条件服从总指挥的指令,服从总调度的指挥,有序、有效的做好紧急情况下的各项工作,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的程度。出现不服从管理时,总指挥、总调度有权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证工作的顺利实施。
5.工作小组要保证校内指挥通讯工具的随时使用,预留一定数额的紧急情况备用金,紧急情况下的照明工具、防护服等由专人保管,并定期(每月一次)检查可使用情况,以保证紧急情况下的使用。
6.工作小组要配合保卫处等相关部门落实各项安全政策,做好学生安全各项工作。
五、 需明确的几个问题
应急预案工作小组成员掌握相关政策,以便做好接待等工作。
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
1.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
2.在学生自行外出或者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
3.在放学后、节假日或者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者自行到校发生的;
4.其他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外发生的。
5.因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与其职务无关的个人行为,或者因学生、教师及其他个人故意实施的违法犯罪行为,造成学生人身损害的,由致害人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