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学校学术委员会根据《学术委员会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在学术发展、专业建设、学风建设等事项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现将一年来的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情况
(一)加强科研诚信与学术规范建设
按照学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教职工学术道德考评细则(修订)》等文件要求,在教科研成果评比、项目申报等过程中,利用知网“论文诚信档案管理系统”进行重复率查询。同时在学院项目立项、论文评比等活动中,对重复率超过相关要求的成果采取一票否决制,进一步营造了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求真务实的学术氛围。同时,积极开展科研诚信排查工作,制定科研诚信承诺书,积极引导教师按照学校《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修订)》等文件要求,强化科研诚信意识,规范学术行为,维护学术道德,树立风清气正的学术生态。
(二)开展校本科研项目评审、指导
有序开展校本课题、校本教材、横向课题等校本项目评审工作。一是通过审阅材料、听取汇报结合的方式,对申报立项的11项校本课题、5项校本教材及申请结题的15项校本课题、7项校本教材进行了初评,并结合申报材料实际,从选题立意到研究内容等多个层面,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同时,分别召开第四届学术委员会第二次、第三次全体会议进行了复评,促进校本项目质量不断提高;组织横向课题立项评审,落实横向科研项目月度评审制,每月16-25日按照横向课题申报选题内容,组织相关委员进行立项评审,2024年度,完成科研成果转化2项,立项横向课题5项,科研进款额21万元。此外,评审校级党建课题4项。
(三)审议、推荐市厅级及以上教科研成果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委员各自专业优势及研究经验,从学术价值、学术水平等方面,对上报的教科研成果进行审议、指导,严把上报成果质量关。一是对各二级学院等部门推荐申报的18项辽宁省土木建筑学会课题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3项优秀项目推荐上报,并均已经成功立项。对各二级学院等部门推荐申报的9项双服务项目进行评审,最终评选出4项优秀项目推荐上报;二是对申请结题的5项2021年度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题申报材料、佐证材料进行审议、指导,提升结题成果质量;三是对学校推荐申报的12门2023年国家级精品在线课程及5门2024年省级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学术道德建设
按照《学术委员会章程》《教师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一如既往地做好学术道德规范管理工作,通过宣传、指导、督促等方式,杜绝学术不端现象,优化高质量发展的学术生态环境;通过组织学术讲座、专题讨等方式,营造浓厚的学术氛围。
(二)加强教科研成果评审、指导
按照专业相关性原则,组织学术委员会委员对学校组织申报的各级各类教科研项目进行审议、指导,以申报促研究,切实促进学校教学科研成果质量不断提高,提升学校市厅级及以上成果申报率。同时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委员的引领、带头作用,带头开展项目申报与研究工作,并以传帮带的形式,加强对青年科研骨干、科研创新团队的指导力度,提升教师教科研水平,促进学校科研项目成果质量不断提升。
(三)进一步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
充分发挥学术委员会的积极作用,对学校“双卓越”自评总结报告、典型案例等材料进行建言献策,提升学校“双卓越”项目建设验收材料质量,促进高水平完成验收工作。同时,结合学校服务辽宁全面振兴行动计划实际,对专业服务行业能力提升等层面提出合理化的建议,促进学校人才培养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城市建设行业能力不断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