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历史沿革与现状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是省属公办高等职业学院,始建于1982年,时名辽宁省城市建设工程学校,2010年更为现名。2021年被确认为辽宁省高等职业教育兴辽卓越院校和兴辽卓越专业群建设单位。学校位于沈阳市沈北新区,占地面积约280亩,建筑面积9.0万平方米。现有二级学院7个,专任教师241人,在校生4179人。现有省级教学名师3人、专业带头人6人、青年骨干教师4人(张俏、李书艳、王鑫、刘坤)、优秀教师3人(刘丽、宋梅、米秋东)。
二、学校领导
党委书记:
于海臣,男,汉族,中共党员,主持学校党委全面工作,分管党政办公室、规划科研办公室、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暂时代管组织、财务工作,代管党委组织部、财务处。
党委副书记、院长:
徐长伟,男,汉族,中共党员,主持学校行政全面工作,分管项目与审计办公室、教务处、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房产与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设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办公室、实验实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暂时代管人事、后勤、资产等工作,代管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后勤处、资产管理处。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王艳东,女,汉族,中共党员,负责纪检、巡察工作,分管纪委办公室。暂时代管宣传统战、学生、招生就业、安全、群团、校企合作、离退休、图书等工作,代管党委宣传统战部、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招生就业处、保卫处、工会、团委、校企合作办公室、离退休服务中心、图书馆。
三、专业与人才培养
现有专业21个,其中,国家级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1个(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央财支持的重点建设专业2个(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市政工程技术专业),主持国家级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1个,兴辽卓越专业群4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示范专业5个,省级专业升级与数字化改造示范专业4个(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市政工程技术专业、建设工程管理专业、建筑室内设计专业),省级兴辽产业学院4个,省级海外“墨子工坊”1个。近五年毕业生近万名,10%在中建一局、中铁九局、中铁上海局、华润集团等国企就业,38%在万科物业、北京兴电、大连三川、北方建设、中天建设等知名民企就业,85%在辽宁就业创业。
四、社会服务与主要成果
“高性能自密实混凝土研究与应用”获沈阳市科学技术进步二等奖。近五年,获评省级教学成果奖10项,省社会科学规划基金项目4项,授权专利181项,承担企业横向课题163项,面向城市建设行业培训职工年均1万人次。
学校依托市政工程技术、建筑工程技术、建设工程管理、建筑装饰工程技术等优势特色专业,建设市政工程技术专业群、智能建造技术专业群、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群、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群等辽宁省兴辽卓越专业群4个,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建筑节能研究、咨询管理服务等领域在国内达到领先水平,服务支撑城市基础设施产业、节能环保产业、咨询管理产业、建筑装饰产业高质量发展。
——依托市政工程技术专业群,与沈阳高等级公路建设总公司第四工程公司,合作开发施工中新型企业工法《施工中路面稀浆封层施工技术工法》,发明专利《一种乳化沥青储存装置》,有效促进企业改善施工条件,减少环境污染,节约能源,延长施工季节;《城市地下综合管廊模型研发》《大体积混凝土智能温度采集控制模型研发》两项专利转化给企业;编制《全省农村环境治理达标验收标准》《室内水暖工程施工技术标准》等行业标准多项,为城市基础设施行业发展提供了必要的依据。
——依托智能建造技术专业群,牵头完成省级工法《剪力墙外墙模板防涨模施工工法》,在拼装外墙外模板时,外模板高度增加400mm,伸到下层剪力墙处,并在下层剪力墙中预留出对拉螺栓孔,采用对拉螺栓,使大模板的下端能够可靠地固定在已有足够强度的剪力墙上,防止模板错位,有效解决了混凝土涨模、跑浆的问题,同时降低了劳动强度,节约了人工费用,综合效益显著;牵头完成了《装配式建筑施工员职业等级认定国家题库(命题题库完善)》等政府委托项目,同时完成《建筑钢结构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等国家标准,助力建筑业转型升级。
——依托建设工程管理专业群,牵头组建辽宁省房地产研究中心,构建房地产决策咨询服务平台,完成省委组织部《新冠肺炎疫情对辽宁房地产的影响分析及对策建议》专项研究,分析了疫情对辽宁房地产市场的影响与趋势及提出辽宁房地产市场借“机”转“稳”的建议,助推辽宁房地产业平稳发展;为沈北新区区委区政府提供沈北辉山城区综合提升策划工作,完成《辉山城区综合提升需求调查报告》,助力沈北辉山片区高质量发展。
学校在省内率先对标悉尼协议认证标准,开展建筑工程技术等专业的国际标准本土化建设,形成了专业建设国际标准本土化的建设范式。
五、机构设置
(一)管理机构
党政办公室(法治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统战部、纪委办公室、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教务处、学生处(党委学生工作部、武装部)、招生就业处、后勤处、财务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
(二)群团机构
工会、团委。
(三)教学机构
建筑工程学院、市政工程学院、建筑与环境学院、房产与工程管理学院、建筑设备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人文基础学院。
(四)教辅机构
规划科研办公室、教育教学评价办公室、校企合作办公室、项目与审计办公室、继续教育与培训办公室、离退休服务中心、实验实训中心、信息技术中心、图书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