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一)基层党建工作

1.牵头负责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为学院的改革发展提供组织保障。研究、制定和实施学院组织工作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二级党组织开展组织工作。

2.负责学院基层党组织体系建设。优化组织设置,规范做好学院党委和基层党组织换届改选工作。

3.负责坚持和完善组织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研究学院组织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建设各项制度。

4.负责党员队伍建设。统筹协调指导各二级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党员党籍、组织关系和流动党员管理;负责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学院党内表彰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做好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

5.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有关数据的统计和上报工作。负责党刊的征订和发放;做好党建信息化建设;围绕学院组织工作开展党建理论研究。

6.负责党内集中学习教育和经常性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开展;严格规范执行“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谈心谈话、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等基本制度。

7.负责推进党建工作与事业发展融合考核,负责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和党支部工作考评。

8.负责党校日常管理和建设。组织开展对入党积极分子、近期发展对象的教育培训。

(二)干部管理工作

1.负责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统筹做好中层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优秀年轻干部发现培养工作和专职组织员选配工作;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院级领导干部的考核、考察等相关服务工作;做好学院干部工作政策宣传。

2. 负责干部管理监督工作。组织开展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负责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录入和查核验证工作。协助组织学院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

3.负责教职工、党员和干部的政审工作。

4.负责对口支援、乡村振兴、到上级(地方)挂职锻炼等外派干部的选拔、管理和考核等服务工作。

(三)其他工作

1.负责组织协调主题教育相关工作。

2.负责组织协调巡察整改相关工作。

3.完成上级部门和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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