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教育厅发出通知,公布了第三批“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评选结果,我院与沈阳建筑大学等25所高校达到“优秀”标准,被确认为第三批“辽宁省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示范校”。
此次测评通过学校自评、专家复核、省厅确认的方式进行。我院高度重视,依据《测评体系》认真开展自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师资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教学体系进一步完善,活动体系进一步构建,咨询服务体系进一步建立,危机预防与干预体系进一步形成,工作条件进一步改善,为大学生全面健康成长打下了坚实基础。
我院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得到兄弟院校的高度认可,并在辽宁省高等学校心理健康教育研究会第十一届年会上做校际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工作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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