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生奖励实施办法》和《关于“优秀学生”等荣誉称号的评比及奖励办法》(辽城建校[2006]第16号),结合我院实际,现就2014届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比例
高职不超过实际毕业生人数的10%;中职不超过实际毕业生人数(含辅导班,不含高中一年制班级)的10%。
二、评选条件
1、未受过任何处分。
2、至少获一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部或优秀团员荣誉称号。
3、学习表现突出,获奖学金两次及以上。
4、对系部、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或班级工作有较大贡献者。
三、评选要求
各系部要严格把握评选比例。确定人选后,要认真填写《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高职、中职分列两份表)。请于2013年12月12日前将材料报送至学生处。
联系人:郑威。
附件(见群共享):
1、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名单汇总表
2、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4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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