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各市2011年冬季征兵工作已经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在校生应征入伍政策详见沈阳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致全市在校大学生的一封信》或咨询各地征兵办。
二、在校生应征入伍(含中职)需在校办理的手续如下:
1、到学生处填写《应征入伍保留学籍登记表》,到相关部门盖章;
2、到保卫处登记,提供政审等材料;
3、《入伍通知书》复印件报学生处、保卫处各一份;
三、工作要求:
1、各系要明确办理流程,做好政策宣传;
2、之前有学生已经在户籍所在地或其他征兵机构报名应征入伍,各系务必和有关学生联系,告知学生回学校履行相关手续,以免影响享受学籍保留、学费补偿等优惠政策。
联系人:学生处 李宝连
保卫处 宁宇夫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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